她是個舞蹈家,”我說。“會跳芭蕾舞什麼的。那會兒正是最熱的暑天,她每天還要練習兩個小時,從不間斷。她擔心自己的大腿可能變粗變難看。我老跟她在一起下象棋。”
“你老跟她在一起下什麼來著?”
“象棋。”
“象棋,老天爺!”
“不錯。她從來不走她的那些國王。她有了國王,卻不肯使用,只是讓它呆在最後一排,從來不使用。她就是喜歡它們在後排待著時的那種樣子。”
斯特拉德萊塔沒言語。這類玩藝兒一般人都不感興趣。
“她母親跟我們在同一個俱樂部裡,”我說。
“我偶爾也幫人拾球,光是為掙幾個錢。我給她母親抬過一兩回球。她約莫進九個穴,得一百七十來分。”
斯特拉德萊塔簡直不在聽。他正在梳他一綹綹漂亮的捲髮。
“我應該下去至少跟她打個招呼,”我說。
“幹嗎不去呢?”
“我一會兒就去。”
他又重新分起他的頭髮來。他梳頭總要梳那麼個把鐘頭。
“她母親跟她父親離了婚,又跟一個酒鬼結了婚,”我說。“一個皮包骨頭的傢伙,腿上長滿了毛。我記得很清楚。他一天到晚穿著短褲。琴說他大概是個劇作傢什麼的,不過我只見他一天到晚喝酒,聽收音機裡的每一個混帳偵探節目。還光著身子他媽的滿屋子跑,不怕有琴在場。”
“是嗎?”斯特技德萊塔說。這真的讓他感興呼了:聽到一個酒鬼光著身子滿屋子跑,還有琴在場。斯特拉德萊塔是個非常好色的雜種。
“她的童年真是糟糕透了。我不開玩笑。”
可斯特拉德萊塔對這不感興趣。他感興趣的只是那些非常色情的東西。
“琴。迦拉格,老夫爺。”我念念不忘。我確是念念不忘。“至少,我應該下去跟她打個招呼。”
“你他媽的幹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