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南書的作者則論證說這樣的要求不合情理,因為娼妓並非良家婦女: 凡一個好好女子,為什麼要當妓女呢?不為金錢又為什麼?……所以妓女的愛情跟嫖客金錢的力量而升降。她們的所謂愛情,可說是拿金錢賣來的,是暫時的不會永久的。 作者們認為妓女缺乏誠意其實是妓院這個環境造成的。妓院要妓女今天真心對這個客人,明天實意對那個客人,據說妓女因此失去了動真情的能力,只有活命本性才能讓她們假裝真心。至20世紀30年代末,此論已為宣傳廢娼的女權主義者所利用,其論調是妓女雖明白自己低賤的社會地位,心中感到巨大的痛苦,但另一方面,妓女又有非凡的操縱他人的能力: 社會對於妓女終於是鄙視著;至少,妓女給予社會的印象是“賤”!這些,妓女自身是感覺到的,只要她經歷過幾年風塵……她們大都從小在妓院裡養成一種個性,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