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出的教訓是,除了自家人誰也不能相信。而由此又引出更大的問題,那就是千萬不能與自己所熟悉的社群斷了聯絡,女人和她們的親戚絕不能相信她們周圍的陌生人。 繼拐騙者之後,人販子中的第二類就是運送被拐婦女的那些人。他們或把從上海拐來的女人變賣到外省去⑨,或者自己到災區去買進一些男男女女,然後再把他們轉賣到城裡去當妓女、女傭或給人家收養。1940年一外國人的回憶錄中對這一行當有如下的描述: 這些人被販賣時年齡很小,非常便宜;在水災或饑荒地區,人販子花三五塊大洋就可以買一個。要是運氣好,他們一轉手能把那些挑選出來的在上海再賣個千兒八百。這些孩子13歲的時候就會與某個討妓院歡心的中國顧主過上她們的第一夜。 與這些孩童和未婚姑娘一樣,已婚婦女也常常是這些拐騙者的捕獲目標。被賣的婦女徑直被稱作“條子”,而小孩則被叫做“石頭”。上海市檔案館現存的中國反拐騙救濟會的檔案材料中,就有從20世紀20年代到30年代在這兩方面的記錄。檔案中記載的有些婦女家就在上海,因獨自外出或和朋友一起外出而失蹤;有的從外地來上海當傭人,結果被拐賣。檔案中記錄的案例都是在上海被拐騙,然後被賣到奉天、天津、福州和煙臺;還有一例是紹興的一個婦女被賣到上海當妓女。其中有一封信,是一個被拐女子的父親寫給反拐騙救濟會的,信中傳達了這種拐騙所造成的痛苦和混亂: 竊雲標,原籍上虞,在漢口生成裡公濟和樓上開設成衣店營業,有女乳名五毛,書名小花,隨眷在漢,現年十五歲,平日本來進出自由,略無拘束,以致去年四月四日被人誘拐,四處託人偵查登報招尋,迄無下落。前日忽得上海寄來一信,信面標明由福州趙寄,185蓋有東興輪船戳記。拆閱,竟系小女之信,略稱被拐匪騙賣在福州南臺地當街貴寶堂充當妓女,日日吃苦如坐牢獄,懇設法救出火坑等雲。雲標一見之下痛不欲生,想小女年幼無知,遭人誘拐,甚至倚門賣笑,其間苦況一想可知。但以東西遙隔,前往救援人地生疏,恐受棍徒串詐,只有懇請設法救濟。 與檔案館儲存的其他案例一樣,此案講述了一個家庭被陌生人強行破壞、繼而又想方設法透過反拐騙總會恢復了家庭親人間聯絡的故事。 在某些案例中,人販子是一些土匪或強盜,可在許多情況下,拐賣者卻往往是這家人的朋友,檔案記錄中還有兩個案例,拐騙人是夫妻結夥。在綁票和拐賣活動中,女人往往更勝一籌,因為她們更容易接近女人和小孩,行騙更容易。20世紀30年代初的一項社會調查發現,的在押女犯——其中許多人都在50歲以上——是因綁架罪而判刑。但有兩條證據說明,男人和女人一樣,也從事此項活動: 人販子通常又被稱作“父兄”,這說明男性也牽涉其中;而關於此行當的描述提到,許多妓女在她們被買來後到再被賣到妓院前都被人販子強姦過。在有些時候,被拐女人顯然是聽了拐騙者的甜言蜜語而走的,只是到後來才知道她們將被變賣。在另一些情況下,這些婦女是在獨自一人時被強行拉走的,如一位姓蕭的已婚婦女,她就是1929年那年在蘇北老家獨自在河邊洗衣服時被人拖走的。這兩類故事都說明,對於沒有陪伴的女性來說,無論她是傻乎乎的輕信者也好,還是勤勉的家庭婦女也好,這個世界都是非常危險的。 從有關人口買賣的材料看,把婦女從一地變賣到另一地的轉運機制並不太清楚。有一個報告指出,為防止追查,人販子拖著被拐來的“票”不住客店,他們和被拐來的人都藏在剃頭店、糕餅店或職業介紹所裡。外國人的報告斷言,人販子有嚴密複雜的關係網、中間接頭點和藏身地,但語焉不詳。許多材料都說“青幫”也參與了上海的娼妓業,幫會很可能為轉運婦女提供了一個組織完備的關係網,186但這一點也未見詳細的記錄。經常有新聞報道說,某個婦女被多次轉賣,轉賣一次就換一個城市,有時她的身份還不斷變化,從女傭或幫工變成妓女,從養女變成兒媳婦。這說明,人口買賣活動向來和與其相銜接或重疊的婦女勞動力市場——充當工廠工人、家庭幫工、婚配和賣淫——有著密切的關係。儘管我們看到了這樣一些情況,然而,人口買賣活動這套安排佈置之隱秘不宣,則使得這些故事愈加可怖;讀者所看到的是人突然就消失了,你根本沒法解釋,而且往往是永遠也找不回來了。 人販子中的第三類通常是居住上海本地的婦女,她們是掮客,人稱“白螞蟻”或“世腳子”。有一份材料說,“白螞蟻”一詞說的是那些女的人販子,她們被看成是危害社會的瘟疫,但不知此說是否廣為接受。1920年的一本嫖妓指南上列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