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巖驚愕地看著他,不明所以。
“沒錯,名字也對。”男人就像瘋了一樣,站起來開始手舞足蹈,他走到那座獎盃前,把它捧了起來,“你知道嗎?我真得感謝你,因為你我才得到了這個獎盃,它讓我的身價飆升,好多省報都邀請我過去,但是我討厭他們,到了他們那邊我的報道就沒那麼容易見報了,我還是喜歡自由自在地做個撰稿人。”
“抱歉……”鄭巖想要打斷他的話,但是卻被這個男人打斷了。
“你一定不記得我,沒錯,因為那時候你是個神經病,你不會記得我的,可是我沒法忘記你,我拍下了你被捕的照片,一身警服,滿身是血被警察帶走的照片。”說到這兒,他臉上的表情變了變,“這麼說你回來了?哈,真是個驚天動地的訊息,他們竟然把你請回來了,請一個精神病回來主持破案?我的機會又來了,你知道嗎?真是太感謝你了!”
他更像個瘋子。鄭巖搖了搖頭,還想說些什麼的時候,門鈴突然響了。
女主人無奈地笑了一下,走過去開啟了門,然後,舉起了雙手,慢慢地退了回來。
跟著她進來的是四個人,兩個大人,兩個孩子,每個人的手上都拿著一把槍。
鄭巖在第一時間抽出了腰間的配槍,然後慢慢地蹲下身,將那把槍放在了地上。因為跟進來的那個男人已經抓住了那個小女孩兒,用槍指著她的胸口,女孩兒手裡的槍則對著屋裡的人。
她是這家三年前走失的那個孩子,這一點已經可以確認了。這家的女主人臉上露出了驚喜和不敢置信的神色,而男主人在不敢置信之外,還有震驚和恐懼。
“殺了他們。”那個男人對那個小女孩兒說道,“殺了他們,我們就能真正地成為一家人。”
鄭巖這才有機會觀察這個持槍的男人,他留著一頭長髮,看上去三十四五歲,戴著一副無框的眼鏡,看起來文質彬彬,更像個藝術家。
他把目光移向一邊,站在他身邊的是一個20歲左右的女孩兒,她正看著這家的女主人,眼神複雜。
“我怕。”那個小女孩兒說話了,聲音很輕,拿槍的手也在微微顫抖著。
“你不想和我們在一起嗎?”長髮男人溫柔地問道。
“想。”小女孩兒點了點頭,又看了看自己的生母,“可是,他們是我爸爸媽媽。”
“他們不是,我們才是。”那個年輕的女人在她的身邊蹲了下來,“我們才是你的爸爸媽媽。”
小女孩兒的眼中閃過了一絲猶豫。
“他們不是。”鄭巖突然說道,“放下槍,聽我說,你回家了,你現在到家了。”
“不,殺了他們。殺了他們,跟我們走,我們才是一家人。”年輕的女人厲聲喝道。
“看來我的想法是錯的。”鄭巖突然笑了一下,“我以為你們是真的愛這兩個孩子,所以才要抹掉他們之前家庭的痕跡,但是很明顯,你們只是需要兩個孩子而已,不是他們也沒關係。”
“不,我愛他們,我愛他們。但是隻要他們還是別人的孩子,總有一天會被搶走。”那個女人突然站起了身,惡狠狠地看著鄭巖。
“但是你強迫了他們,這會讓他們留下很不好的回憶。”鄭巖看著那個驚慌失措的女孩兒,“你到家了,放下槍,這裡才是你的家。”
“殺了他。”女人突然厲聲吼道,“殺了他,他是警察。”
然後,她扣動了扳機。鄭巖閉起了眼睛,該死,他忘了腰帶,那上面有警徽。
“Z小組如果需要一個吉祥物的話,非你莫屬。”
這還是Z小組重組以來秦玲第一次用這樣的語氣和鄭巖說話。在她將一瓶水遞給鄭巖,看著他一口氣喝光之後。
鄭巖沒有說話,只是轉過了身,將已經被冷汗浸透的後背對著秦玲。
“我還是第一次直接面對持槍的兇手,只能說D市的這群兄弟來得還真及時。”他苦笑了一下。
“還是你的運氣好,要不是剛好這邊有人報案,發現了線索的話,我們見到的可能就是你的屍體了。那樣也是好事,我就有機會開啟你的腦袋,看看為什麼你能那麼瞭解兇手了。”
鄭巖感到一陣惡寒,不過這也讓他知道了得救的原因。
兩小時前,B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報案人是這邊一個小超市的店主。據他回憶,在他報案前五分鐘,有一個自稱是一家四口的人來到了超市,兩個大人,兩個小孩兒,那兩個小孩兒看上去都有七八歲的樣子,那個男人三十四五歲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