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擊鼓鳴冤。”
這是怎麼個待客之道?
孝莊穿戴整齊,一身簇新的綠色官袍,穿在身上別提多彆扭,越看越象烏龜殼;為了讓自己舒服一點,也不管什麼禮制不禮制,在大帶上掛了兩枚金魚帶,這是官家御賜之物,戴上舒服多了。
於是,朱知縣坐大堂,理民事。左右兩排衙役狐假虎威地排列整齊,水火殺威棒架在身前,一聲“威武”,孝莊心中一凜,還真有積分威嚴呢!
“將鳴鼓之人帶上堂來!”
一名像是讀過幾天書的人,年紀在二十多歲,穿著斯文,舉止卻並不斯文。上前跪了,道:“求縣尊為我做主。“
孝莊上殿面聖都不帶緊張的,今天不知怎麼的,心兒跳得稍微快了一些。穩穩心神,說道:“有何冤屈,只管道來!”
那人說道:“小我叫董知書,狀告潑皮孫二,無故限制我的自由,還動手打人。”
“帶孫二到堂!”
孫二上來,是一名五大三粗的漢子,傻傻愣愣的,不像是一個壞人。
孝莊清一嗓子,問道:“孫二,你為何打董知書?”
孫二叫道:“縣尊,俺冤枉啊!今天早上俺賣了十幾斤肉,掙了幾個錢,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他站在河堤之上就要跳下去。俺上去拉住他,死活不讓他跳。許是勁兒大了點,把他摔倒在地,他就不讓了,非要揪著俺來見官。”
董知書怒道:“你看看,你看看,我的手腕子都青了。誰要尋死了,我是在思考問題。你哪是在救人,分明是要殺人嘛!”
挺簡單的事情,也要來見官?都閒著沒事,吃飽了撐的?
孝莊面有不悅之色,道:“董知書,你站在河堤之上,在思考什麼經天緯地之事?”
董知書苦巴巴地說道:“我家中做活物的生意,因為我人笨,總是算錯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