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2 / 4)

小說:千宋 作者:匆匆

有什麼關係。

“我算你聽,兩個衙役,要送你三千里,回來再三千里,就是六千里。按照本縣的工資發放標準,外出者每日補助一百錢,工資還照發,路上伙食費報銷,准許報銷每月一次找妓,不得超過五百錢,額外交通工具補助三成……你算算,本縣要為你貼多少錢進去?還不如花上兩百貫幫你贖刑,本縣少花錢不說,兩官差也少跑小半年。”流刑類似現在的勞改,但是由於交通不發達,流在路上時間可是不少。歐陽再道:“按照大宋折杖法,杖滿後配役三年,也就是你得幫本縣幹三年不拿工錢的活,本縣一直就缺個養馬工,有心僱吧,那工錢開的太狠。你倒是算算,哪個比較合算?要本縣上你,你當你是李師師啊。”歐陽咬牙,太鄙視自己品位了。

“要刺配?”白蓮大驚,別的都沒在意,被刺配一詞嚇到。刺配就是在臉上刻字。她臉上就是‘犯匪’二字。

“當匪首卻不明律法。”衙役乙年紀比較大,做事穩重,乃是東京綁架犯之一一邊道:“如果是流刑,不僅臉要刺配,而且你這條件會被充為妓奴,身份低如狗,活不過一年。你不感激大人就罷,還滿口胡言,真是不知好歹。”

歐陽問:“你找我什麼事?還沒說呢。”

“我……我就想問你想怎麼樣?”白蓮支吾道:“如果你非要霸我,我就一死罷了。”

“就這事?”歐陽還以為這娘麼良心發現,還有藏金點提供。沒想到就為這事,自己和司勘可還有得聊呢。

“恩,就這事。”

“……你知道不知道我有多忙?你知道不知道我剛才在談論國家大事?你知道不知道你的這個屁念頭會導致大宋滅亡?”歐陽怒道:“丫的,今天補打十杖。”

“是!”這是私刑,但是兩衙役是不會去問合適不合適的。

“……算了。”歐陽揮手,這可能就是緣分。歐陽這邊缺個女捕快,平時遇見一些小偷小摸的女性,一般都是男衙役搜身,這對歐陽來說多少有點不習慣。但他仍舊死啃住一定要會識字的女性,所以一直找不著合適的。這個白蓮就很合適,平時可以欺負下地痞,流氓。重要的是,她敢囂張,很多人可以反過來欺負她。還可以隨便使喚。城門沒人開,她去。公堂沒人打掃,她去。什麼髒活累活都得幹,否則就加刑期。最最重要一點,有養馬經驗而不要工錢。

歐陽見白蓮被衙役走後,對值班衙役道:“我聽說最近有人想偷雞摸狗,壞我規矩是嗎?”

“……”衙役甲和衙役乙兩人互相看了好一會,最後衙役乙道:“回大人,說重了就是調戲,說輕了……”

“今天調戲,明天就是強姦。我說過規矩的,別不將罪犯當人看。都是念過書的人。本縣給你們薪水不少,到窯子可以找一打女人。我不想知道他是誰,你負責拉來打十棍,還有再犯,直接除名,並按以公謀私處置。”

“是!”衙役乙回答。短短几個月,歐陽威望已經甚高。這不僅在他的高薪,更在他的制度嚴格上。衙役甲等歐陽走後,乖乖的趴在地上。

衙役乙嘆口氣道:“說了讓你別亂來的,大人說的規矩不多,你偏要犯,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嗎?”

“真冤,就摸一把小賊的手。”

“摸別的地方就不是十棍。”衙役嘆口氣道:“我這當師傅和你說,千萬別壞大人定下的規矩,否則有好果子吃,你別不相信,我告訴你今天大人是給我面子。”

……

十一月底,乃是發工錢的日子,按照甘信傳下來的訊息,還會一起發放年終獎金。一個老衙役帶兩個徒弟,除了當值外,所有衙役集合在公堂就坐。

歐陽出來對大家露齒一笑,讓大家感覺其非常和善。歐陽招呼:“大家隨意點,發工錢,應該的。”

“呵呵!”一干衙役放輕鬆。

“XX!”歐陽拿著一本冊子翻問:“你是早先投奔了劉四女的衙役,我也說過既往不咎。但這月初七你在王家酒樓吃飯沒給錢,初八,因為看某菜農不順眼,一腳踢了人家的攤子,還把人家打了一頓。有沒這回事?”

“……有!”

甘信一邊道:“扣除當月五成薪水,七成年底獎金,三天之內賠償王家酒樓和菜農錢。”

“憑什麼啊?”XX不滿道:“兄弟幾個已經很收斂了,換了以前……”

“除名!來人,下了衣服,拉出去揍。”XX還要說話,附近兩名衙役動手拉走。歐陽看冊子再道:“衙X,你初三當值離崗去鄉下是不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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