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有不惜德川家滅亡,也要抵制這些內容的念頭。但是宋獻策先是帶他參觀了新襄的武器工廠,然後參觀了造船廠,特別是第二艘蒸汽船“飛隼號”下水儀式,然後笑著問若換了別的家族來,會不會答應這些條件,阿部中秋終於屈服。接下來,他就只是在一些細節資料上進行糾纏,宋獻策見主要目的達到,便也做了一點讓步。
崇禎十三年八月初八,協議達成,放在了俞國振的面前。
這協議共有二十一條,第一條便是倭國國君和所有大名的正式繼承人,都必須在新襄留學,學習華夏語言文化至少滿五年,透過漢語漢字六級考試才有權繼位。因此,德川家的幼主也必須在年底之前,來到新襄,接受教育和學習。這一條中,原本有規定不得攜帶侍從的,但後來改為允許每位繼承人依照身份,帶一到五名不等的侍從。所需要費用,自然由各繼承人家族承擔。…;
第二條是倭國幕府可以儲存,但幕府只是名義上的武家統領,對國君稱臣的同時,要得到南海伯的認可才能為幕府。德川幕府的直屬、門眾領地,只能包括從原先崗崎城到江戶城之間的範圍。
第三條是幕府的政治、軍事,都需要得到新襄的指導,也就是說,幕府的人事任命,新襄有權進行干涉,幕府的部隊,需要由新襄派駐的軍官進行操演訓練。這一條,阿部中秋倒是舉雙手贊成,因為這也就意味著新襄出面保護幕府,德川幕府不至於因為眾叛親離而徹底滅亡。
第四條是各藩主之間的爭執,只要不涉及領土,新襄不予干涉,但若涉及領土改易,就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