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小說:巫崛 作者:

“嘩啦!”

當最後一絲光亮也被鎖在拉閘門內,張巫開始望著皎潔的明月發呆,等到烏雲遮掩了大半個月亮時,他才回過神來,臉上露出了淡淡的笑痕,忽然自嘲起人生來。

“這幾年的變化真大!”

張巫個子不高,對於今年十七歲剛上高中,一米七的個子只能算得上是中等身材,雖然在身材上與同齡人相差不大,可是張巫的心理年齡卻是遠遠把同齡人扔在了身後,自孩童時期起就承受著非比常人的經歷,讓這個外表清秀的少年心智早已成熟得如同三四十歲的中年商戰怪物,一切只歸根於他那裝神騙鬼有神棍之稱的老爸,和一份異於常人的特殊能力——異能。

這個世界上有著這樣一種人,他們天生就擁有著特殊的能力,這種能力可以是天生的、與生俱來的,也有可能是受後天的環境影響而激發的,或在某一天睡醒後就突然擁有的,這種能力很有可能是很實用的,也有可能是完全無用的,可是這種能力的出現,卻像是活生生把一個烙印打在了擁有者的身上,從而使他們從平常人的行列標註了出來。

張巫曾經很恨這種異能!

他恨異能讓自己變得與眾不同,恨異能帶給他的種種困擾,更恨異能……讓他過著一個孤單的童年。

張巫的異能,覺醒於六歲的時候,而如果要為這種異能冠上個較為準確的名字,那應該是——複製。

複製,這是可以讓無數平常人瘋狂的異能,當一個六歲的孩子,能把一張一百大鈔,變成兩張的時候,那時,你不僅會感覺到這個孩子的可愛,甚至連鈔票上的毛爺爺,你也會覺得他的貝齒光潔閃亮,遠比珍珠還要漂亮。

因為這個,張巫曾經很受歡迎,一百大鈔,落在孩子的眼裡,可是意味著很多、很多的糖果,可是天堂跟地獄卻往往是鄰居,前一秒還沉浸在糖果海洋的孩子,後一秒卻活生生被鈔票上的數字序列抽走了糖果,還差點直接淹死在海里。

兩張數字編號相同的鈔票意味著什麼?那就是絕對有一張是假鈔,縱然兩張在質地上、手感上、甚至於機器的感應上都一樣,可是在平常的定義裡,那就是假鈔,差別的只在於哪一張是假……

對於給糖果的人,孩子們無疑會給予最純真的笑容;對於騙人的,無論出於什麼原因,迎接的都會是孩子的怨氣,而當受騙一次、二次之後……

“騙人!”“小狗!”“不跟你玩兒了!”

張巫在假鈔事情發生後,直接就走*光了近八成的朋友,剩下二成頭腦靈活的,在發現鈔票在離開張巫一米範圍後會消失後,也一鬨而散了。

給糖果的不一定是上帝,也有可能是披著馬甲的惡魔。

六歲的張巫就在這種孤單受歧視的冷眼下成長,在“騙人”等名詞進化成“怪物”“妖怪”之後,張巫也開始學會了不再表露這種異能,把它埋藏在心裡,只有在沒人的時候,才會自個兒變著戲法玩。

而其實讓幼年張巫孤單成長的,不單單因為這項鮮為人知的異能,更重要的是,張巫的老爸——張天,是遠近馳名的“神棍”!

跳大神、抓鬼治病、收魂壓驚,只要能賺錢,凡是與鬼神沾邊的,張天都是來者不拒,高調收錢,低調跑路。

張天的口頭禪便是——迷信,永遠是最燒錢的東西,別看那些大媽省吃儉用的,關鍵時候,她們對迷信的痴迷要遠遠大於那些庸俗的化妝品。

就這樣,張巫的童年,是在不斷的跑路轉學中度過的,當一幫同學還沒熟絡起來的時候,往往會被長輩流言蜚語給定位約束了,友誼自然也就建立不起來,偶爾看到幾個燦爛的笑容,都有可能是嘲笑他是“神棍”的兒子。

“老爸是個大混蛋!”這是張巫小時候最常說的話。

可是,隨著歲數的增加,張巫對於“複製異能”的情感,卻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種奇特的異能,彷彿也在跟著他成長,不但複製所能持續的時間隨之延長、範圍變廣,更重要的是,他能複製的,遠遠不止一張紅撲撲的老百頭,而是他所能接觸到的所有物體,是的,所有!

這個異能的理想境界,從理論上來說,是無限!

但凡所能接觸到的,小至日常用品的牙刷、杯具、餐具,大到生活奢侈品的電器、傢俱、代步工具,只要與他發生過接觸,都能在他腦海裡生成獨立的影像,繼而用“複製”異能變出來。

而且,不僅僅是單純的複製,在一次突發其想的試驗中,張巫發現,還可以把兩種完全獨立的東西混合到一起,例如他在接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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