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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章 林翰的第一份代言
新華書店的地位在全國範圍內都是無法撼動的,其實只要把它這個招牌立在美國的那些華人聚集地,估計就不用打任何廣告了。
這個書店幾乎是伴隨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成長,尤其是成長在國內的那群人,新華書店更是他們的情結,是他們的心靈驛站!
林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他並不知道這個推廣大使到底需要做什麼,如果只是掛名還好,但如果是需要親自跑去美國洛杉磯那邊的話,他的懶癌已經病入膏肓。
“你們怎麼看,要不要答應下來?”
他反問著說道,這型別的事情都是陳佳璇還有苗宏等人負責的,在此之前他已經推掉了好多公司的廣告邀請,特別是跟高科技有關的。
似乎是因為他寫科幻的緣故,這型別的企業就特別青睞他,從電動牙刷、電動剃鬚刀,到掃地機器人,甚至還有汽車,更不要說是手機、電腦品牌!
林翰跟其餘作家比較起來,他長相帥氣俊朗,而且因為長期運動健身的關係,看起來非常陽光健康,從他拍攝的幾次封面圖片來看就能吸引一大波顏控。
顏值上面贏了,在知名度還有媒體關注度上面他同樣遙遙領先,幾乎每週都能看到他的訊息,冷不丁的就上頭條,曝光率比那些明星還要高!
最重要一點是,林翰的形象非常正面,觀眾的認可度高,不像那些明星總是有各種各樣的麻煩,社會上的人還是非常敬佩作家的。
那些品牌就是看中了林翰身上的這些潛質,一個個揮舞著手上的支票想要把他簽下來,國民作家林翰的第一份代言,這想想都轟動!
飛利浦剃鬚刀給林翰開出的代言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