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2 / 4)

小說:默讀 作者:連過十一人

吸了口氣:“你是因為這個,遷怒了第三個受害人,還把他的四肢也砍了下來,屍體一團血肉模糊?就因為這個倒黴蛋也是個開貨車的,剛好那天閻王叫他,讓他經過你們埋伏的路段。”

盧國盛一揚眉:“唉,是啊,後來想想,挺對不起那兄弟的,其實跟人家也沒關係,不過反正我們也得殺他,怎麼殺也沒多大差別,算他倒黴吧。”

監控室裡的費渡嘆了口氣,轉過頭,目光好像穿牆而過,落在等在外面的陸嘉身上。

人為什麼非得知道真相呢?有些荒謬的真相知道了,反而不如一輩子矇在鼓裡來得舒坦。

“但其實那個孩子沒死,是司機接了你的騷擾電話以後故意拿出來氣你的。”

“警察找上門來的時候,我其實去了城裡,”盧國盛說,“我想先宰了那個女人,再去剁了那個賤/人,結果看見她好好地挺著肚子從醫院裡出來,那老王八陪著她,還不知道自己頭上變綠了,我卻機緣巧合地躲過去一次。”

盧國盛說著,咧開略微有些歪的嘴笑了笑:“就衝這個,我覺得我走妻兒運。”

駱聞舟簡直無言以對。

“我在城裡躲了一陣子,到處都貼著我的通緝令,有一次住小旅館的時候被前臺認出來了,那人當時沒說什麼,等我一進屋,就偷偷報了警。”盧國盛長出了口氣,“可是……那天在警察來之前,就有幾個人找到了我……領頭的就是生態園加油站裡的‘牧羊犬’,我們那一個基地都是他管的。”

監控室中旁聽審訊的所有人鴉雀無聲,只聽盧國盛漫不經心地說:“他在警察來之前把我帶走了,給我辦了假身份,那會我們都住在一家叫‘羅浮宮’的夜總會里,魚龍混雜地藏著。可是那天我女兒出生,我實在忍不住,偷偷出去看了,回來心裡難受,找了個地方喝酒,沒想到兩撥人鬧事,打出了人命,我那天有點喝多了,不小心在現場留了指紋。”

“差點讓警察循著蹤跡找到羅浮宮。”那斜眼的兇手好似講起什麼驚險的趣事似的,搖了搖頭,“幸虧他們反應快,放了把火燒了那地方,推到那個傻警察頭上,我們才脫身。”

128。韋爾霍文斯基(三十八)

駱聞舟摸出了煙盒,低頭一看,才發現剛才最後一根菸已經給了盧國盛,他手裡只剩下一個乾癟的空盒。

他坐在這眾人矚目的審訊室裡,過熱的暖氣烤著後背,他卻彷彿置身於荒郊野外的亂葬崗中,親手挖出了一口腐爛的舊棺材。

觸目驚心,幾乎要長出一口氣才能坐穩。

駱聞舟端起茶杯,把裡面的涼水一飲而盡。

“你說你們自己燒了羅浮宮,”駱聞舟清了清嗓子,咬字很重地說,“還推到了一個警察頭上?那個警察叫什麼?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有十多年了吧……十四、快十五年了。”盧國盛伸出一根手指搔了搔額頭,輕輕一撇嘴,“你問我警察叫什麼?我哪知道?”

駱聞舟緩緩地把那空煙盒捏成了一團,在手心裡來回揉了幾次,然後他偏頭看了一眼監控的攝像頭,彷彿隔著那小小的儀器與一眾目瞪口呆的旁聽者們對視了一眼,隨後他面無表情地收回了自己有些吊兒郎當的坐姿,緩緩推開了那“棺材”腐爛的蓋。

“十四年前,市局裡有個刑警,名叫顧釗,是327案的主要負責人之一,一直對沒能抓住你這件事耿耿於懷。有一天他無意中得知,一起聚眾鬥毆的事件現場找到了一枚與資料庫中你的指紋相符的印記,他開始循著線索搜查,最後把目光鎖定在了‘羅浮宮’上。”

監控室裡一片譁然,有人脫口問:“什麼情況,老陸,有這事嗎?”

“等等,顧釗……我記得這個人當年不是……”

“這是怎麼回事?”

“他是怎麼知道的?”

陸有良一言不發,整個人好似一座敦實的石像。

駱聞舟:“可是追查到這一步,後來卻不了了之,顧釗死於羅浮宮大火,涉嫌故意殺人、勒索、收受賄賂,所謂‘通緝犯的指紋’也只是他勒索的工具,系子虛烏有,這件事被當成一樁巨大的醜聞掩蓋了起來,直到今天。”

盧國盛回憶片刻,點頭表示同意:“差不多吧,大概就是這意思。”

“所以你們確實曾經用‘羅浮宮’當過據點,顧釗蒙受了不白之冤。”駱聞舟說,“你們怎麼操做的?”

盧國盛頗為玩味地把“不白之冤”唸叨了兩遍,衝他一聳肩:“駱隊,我只是個小人物,你問我,我問誰去?當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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