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搖搖頭:“不知道,都是大老闆,不會跟我們這些人直接接觸的。”
據說費承宇在位時,分明是個眼光毒辣的精明人,卻跟被人下了降頭似的,投過不少“穩賠不賺”的生意,此外,還有捐款途徑,以合作名義給的利益輸送、虛假陰陽合同、鉅額海外洗/錢資金……他們用這種方式悄無聲息地養著一個蟄伏在暗處的怪物,不涉及明面上的資金往來,比低階的買/兇/殺/人要隱秘無數倍。
“那我問點你知道的,”駱聞舟敲了敲桌子,示意旁邊已經聽呆了的書記員集中精力,“盧國盛,鐘鼓樓景區裡的少年馮斌,被害當天,現場監控中拍到了你的臉,屍體和當年327案的第三個受害人陸裕的處理方式一模一樣,現場還留有你的指紋,你有什麼話說?”
“沒有,”盧國盛毫不猶豫地回答,“我乾的。”
“你認識馮斌嗎?”
“不認識。”
“那你為什麼要殺他?誰讓你這麼幹的?”
“既然都被你們抓住了,我總歸也就這樣了,沒什麼好隱瞞的,”盧國盛說,“一個小子,叫‘魏文川’,是個富二代,他們家在蜂巢也有點股份,去過蜂巢,我去蜂巢找車的時候被他盯上的……那小子很不是東西,他認出我來了。”
駱聞舟神色一動:“魏文川認出你?”
“有一天他在員工通道里堵住我,對我說‘我知道你是幹什麼的,那天我在學校附近看見你偷偷跟蹤我同學了,我認識蜂巢的車。’”
駱聞舟皺起眉——這未免太巧了。
“我當時第一反應就是殺了他,”盧國盛咧了一下嘴,“可是他拿出了一個手機,說他已經把錄音和我的照片傳到了一個什麼地方……我不懂這些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