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戀愛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無法接受那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供不應求。
那一刻,我很想撲在他懷裡,求他收回他的說話,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連最後一點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嚐到被拋棄和拒絕的滋味。原來多少往日的溫柔也無法彌補一次的傷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堅強一點,但辦不到。
“不要這樣。”他安慰我,他有點手足無措。
“除夕之歌的承諾,不會再實踐了,是嗎?”我問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自己會走。”我倔強地離開他的房間,也許從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過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著我。
“幸而你還沒有跟他上床,即使分開,也沒有什麼損失。”迪之說。
“不,我後悔沒有跟他上床,如果這段情就這樣結束,而我們從未有過那種關係,是一種遺憾。”
“我也這樣想。”光蕙說,“好象當年我想和老文康在離別前發生關係一樣。我們都是完美主義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裡,我是一個沒有跟他上過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會懷念我。”我說。
“男人不一定懷念跟他上過床的女人。”迪之說:“難道林正平會懷念我嗎?你們別那麼天真。”
“我不瞭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些什麼。”我說。
“誰叫你愛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難觸控的呀。”迪之說。“不用這樣悲觀。也許過兩天,他會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幾天,我沒有上課,刻意避開他,願望他會牽掛我,但已經五天了,他沒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迴避我。分手後第十四天的黃昏,我們終於在校園遇上。
“你好嗎?”他關切地問我。
我望著他,心頭一酸,淚都湧出來。
他連忙安慰我:“別這樣。”
“你是不是愛上別人?”我問他。
他搖頭。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語。
我行使被拋棄的女孩的權利,使勁地將手上的書本、錢包、所有東西擲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執拾地上的東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說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來,收拾地上的東西。我的生命已經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繼續到楊韻樂那兒學小提琴。本來是為了林方文才學小提琴,如今被拋棄了,應該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