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3 / 4)

小說:隨遇蘿安 作者:開了

接一個飛撲趴著跳到了床上。

“嗯……沒有我的床軟……”

第三十四章 被尾行了!

直接躺到下午兩點多,掏出便當隨便扒拉了兩口便收起塞回書包裡,然後往教室趕。

最終還是趕在了上課鈴聲響起前回到了教室。

其實下午也沒有課,只是才剛開學就遲到,沒有誰願意給老師留一個壞印象,讓老師在日後的日子裡多“關照”。

下午一般是到教室集合後,老師會動員一下,鼓勵同學們積極參加社團活動,在這一個世界裡,一般的學校都是鼓勵學生參加社團活動的,甚至學校裡還會給各註冊社團提供一定的活動經費,用來購置社團裡比如體育用品、樂器、甚至是飲用水等。

有的學校甚至將社團裡的指導老師的評價,計算進期末考試的總成績。

在江明市第四中學裡倒沒有,將社團活動的表現與成績掛鉤這一“強迫”性質的規定。大多數學校也是這樣,並沒有硬性規定必須要參加社團,但是老師會給什麼都不參加的“問題兒童”上課,鼓勵同學踴躍參加。

這個年紀的學生原本就是愛玩的年紀,如果硬是約束著他們讓他們整天呆在教室裡看書,估計他們也看不下去,課後更是不會主動學習,下課了就去找樂子,作業一邊去。而提倡了社團活動後,只是將上課的時間縮短了,比如下午就只有兩節課,下午四點多下課後到晚上都是社團活動時間,這一段時間,學習了一天的學生們原本就難以高度集中,最重要的是已經沒有“心情”看書了,當然,某一些比如學霸一類的特殊存在除外。

既然接下來的時間強迫學生們去看書去學習也達不到理想的效果,反而還有可能激發他們的逆反心理,在課堂上發呆、疊紙飛機之類的。在課堂上都學不進去,更別說下課後回家複習了,肯定是回家後馬上跑去玩了。

這樣的話,還不如一開始就將學習的時間縮短,統一組織學生的課餘活動,免除了原本就沒有多大作用的幾節課,反正都是要玩,不如同一組織社團活動,這樣還玩得更有意義,起碼還能培養學生的一些愛好,甚至是學習一些技能,比如游泳、文學、聲樂等一些社團。反正學生都要玩,與其約束著他們在課堂上發呆,腦子放空思想已經撒野狂奔。還不如一開始就組織學生們去玩,這樣還能玩得更有意義。這麼一想,強迫已經無心學習的學生坐在教室裡發呆、疊紙飛機、做小動作,那才叫做是虛度光陰吧?

凌馨也是這麼認為的,該認真學習的時候便要用心投入,該玩的時候便要放開地玩。

在教室裡看書上課的目的不過是為了學習到書本上的內容,而放學後馬上扔下課本跑出去玩不過是為了圖個開心。但是人被強迫待在教室心卻不在,那麼根本就達不到學習的目的,所以強迫學生“加課”“拖堂”“補課”根本毫無意義。而放學後跑去玩,卻在玩的時候還要擔心“作業沒做完”“回去還要被罵”所以根本放不開,也難以達到“開心”的目的。最終只能兩方的目的都沒有達到,兩頭空。

當然,在四中也有著這樣一條規定,如果在每月一次的月考沒有及格,在補考透過之前,是要禁止參加社團活動的。

這個規定在大多數學校裡都有。

你要玩,我便組織你們一起玩,但是基本的學習不能落下,考試不及格便看著別人玩吧。這樣還能起到一個激勵學生學習的作用,那些成績差的學生也會為了可以“光明正大地玩”而努力學習保證學習成績。

也正因為這個年紀的孩子正是好動好奇的年紀,豐富多彩的各種社團對於他們的吸引力可是非常大的,所以同學們都非常踴躍地參加社團,反而是不想參加社團活動的人非常少。

不過凌馨自己就沒有打算參加社團,光看她放在房間角落裡那個大箱子裡的各種“玩具”,就知道凌馨的“愛好”之廣泛。

曾經的凌馨也嘗試過不同的東西,從繪畫到籃球再到鋼琴,報過的興趣特長班已經多到記不清了,全部都是玩了幾天都放棄了,即使是對於凌馨很容易上手的鋼琴也不過是玩了十多天就放棄了。

連載文章不過是享受著與人分享的樂趣,所以如今凌馨還真的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歡什麼。

班主任歐老師倒是非常乾脆,下午就直接沒來,只是將那一沓社團申請表交給了成功新上任的小胖子王一帆班長,將動員同學們參加社團的任務全權授予小胖子班長。

小胖子班長只是在講臺上介紹了一下學校裡“合法註冊”的社團以及其分佈地點,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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