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時候我們就到了大方族的山洞外,洞口離地面有兩米多高,上面站了兩名戰士“把風”。
看到梅梅到來,一名戰士高興地打招呼,跳下來迎接我們,另一名戰士則很快跑進洞裡去報告給村長和長老們了。
按規矩,我們必需在洞外等到至少一名長老出來。
結果村長和所有的長老都到洞口來迎接我們,看到我們騎的馬,主人都惶恐不安,我忙讓木駝帶兩名戰士,把馬拴在洞外20米開外的樹上。
但看到一名戰士身上背有陶鍋,村長和上次去相親的長老高興得不得了。
等進了洞,梅梅直接就找來了我的“岳父、岳母”,他們看到我可以和梅梅般配的身材,嚇得不敢靠近——尤其又知道了我是一個跟“神”有關係,會造“神器”的村長,就更敬而遠之了。
木駝取代了木青的角色,向大方族人解釋我們不是來相親的,而是來“探親”的,另外還要送禮物給大方族。
我把一口鍋和五個碗(這是木青同意的最大限度)送給村長時,山洞沸騰了,100來號人都湊過來——想看看這個會把“神器”送給別人的“大方女婿”長得什麼樣!
在他們看來,我才是最“大方”的。
當晚留了三名戰士輪流在洞外參加“值夜班”,實在困得很了才能換人——主要是看好那些馬。
次晨臨走時,我們還留下了30多斤海鹽。
這也減少了大方族人到海邊曬鹽的次數。
第二站是大夏——我想看看聽說過的“最大的”部落是怎麼樣生活的。
木駝成了帶路人,因為上次就是他送大夏人回部落的。
同時梅梅要在大方住一段時間,就不參加我們下面的行程了。
從我們村作為出發點計算,大方族應該是在西南方向,大夏則在西北方向——這是在前兩個月的外交工作中得到的大概資訊,從大方出來後,先折向北,木駝要到草原邊上才找得到路。
途中經過同齊。
因為我們已去過同齊,我連下馬打個招呼的心思都沒有,在距離同齊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擦肩而過了——後來我很後悔這個決定。
到大夏超過130公里的途中大量的道路是經過草原的,我在不是很急的情況下,決定在草原上好好訓練一下這批騎兵——現在我們已經不畏懼任何猛獸——至少在打不過的情況下,有隨時脫離戰場的能力:這就是全騎兵的優勢所在!
30多公里的急行軍大概花了近兩個小時,這是目前我們在森林內行軍的速度極限——如果步行的話,就算不考慮野獸的因素,這段路也需要大約7個小時!
這是一個意義重大的進步!
弓箭是對原始人“手”的延伸,弓箭的使用不亞於在冷兵器時代發明了火槍——也為可能到來的部落衝突中的死傷增大提供了一種可能——這是一個很讓人傷心卻又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諾貝爾晚年最大的傷痛莫過於此——本來是用於讓人征服自然的發明,卻被用於人類的相互殘殺!
而馬的使用則是對原始人“腿”的延伸,在有了馬的情況下,人類才有可能突破自己生存所必需的空間,從而實現對未知世界觀的探索,以及不同部族、文化之間的交流,為地域文明乃至民族、國家的誕生提供可能。
到達草原後我沒有急於向大夏族方向前進,而是率領“18勇士”向草原深處進發。
在深入約15公里後,到了用第一餐的時間,我們在一群盤角羚羊的旁邊休息和用餐,雙方相安無事。
可是我們還沒有走,羊群卻突然騷動這發起來——有什麼危險靠近?
一名戰士騎到馬上去以後下來,很著急地催我們快走——來了兩隻豹子!
上次面對一隻單獨出行的豹子,由於我的第一件“神器”——網的出現給了原始人無盡的信心,才讓他們得以敢於和我一起面對。
面對兩隻——這是一種在他們心目中和“死神”同等含義的存在,從殺死上次那隻以後儀式的隆重程度可以看得出來——他們寧願相信這一次豹子的目標不是我們,而是羊群!
看著這些高度在肩膀以下的族人的瑟瑟不安,一種責任感油然而生——怎麼能讓這樣的敵人阻止我們對自然的征服!
我跨上馬,舉起長矛——“出發!”
“出發!出發!”
(我有了一點喬峰的感覺——華東一十八騎!)
十八名漢子克服了對“死神”的恐懼,騎上馬緊緊跟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