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體,對於林揚來說,這裡要比紐約有更多的歸屬感!
林揚戴上了黑『色』的面罩,縱身飛下太平山。。。。。。
很快,他跳到了銀行大廈的避雷針上。從這裡更把這個城市看個通透。
銅鑼灣,X街道,一所酒吧的『門』口。
“草~D,你們‘東星幫’在這裡開酒吧,分明就是在我們‘洪興’的地盤『插』旗。”一個濃眉大眼的壯漢,指著從酒吧走出的幾個小『混』『混』大聲的罵道。
“我~草~。”領頭的一個小『混』子也開口罵道;“銅鑼灣這麼大的地方,都寫著你們‘洪興’的名字?我們‘東星’願意在哪裡開,就在哪裡開。”
“草~~我讓你們開,TMD。”那壯漢說著,便衝向酒吧『門』口擺放的廣告牌,上去就是兩腳,將牌子踢到,接著就是一頓猛踩。
“想打架。”領頭的『混』子手一揮,身後的幾個人便圍了上去,開始和這個壯漢撕扯開來。
這壯漢身後也有幾個人,其中有一個帶著眼鏡的胖子,這個人外號叫包-皮,他推開人群,一把拉住了那個壯漢,隨即說道:“‘大天二’,咱們先回去,告訴南哥。”
“就是陳浩南來了,我們這個酒吧也開定了。”『混』子頭用手一擺,暫時叫住了手下。接著惡狠狠的對這個叫“大天二”的壯漢說道。
“好!”“大天二”用手指了指領頭的『混』子說道:“草~D,有種,你們別走,我回去叫人。”
可是,他的話音剛落,突然從酒吧的頂部,衝下一個人影,這人影一身黑『色』。眾人大駭之際,黑影便一把抱住了剛才領頭的那個東星『混』子,然後往肩上一扛。在眾人還沒有明白的時候,黑影就已經扛著『混』子,竄向了酒吧旁的一條街道上。
整個的速度奇快,快的已經超過了這時代人的理解範疇,大家只是覺得眼前一黑,便什麼也看不見了。
那黑影拐進街道之後,一縱身,幾個箭步爬上了旁邊的牆壁上,就在此時,他和扛著的小『混』『混』,“唰”的一聲,消失的無影無蹤。。。。。。
那個小『混』『混』哪裡能夠明白這是怎麼回事?只是感覺眼前一閃一閃的。
一剎那,那『混』子的眼前一亮,他發現自己身處一間好像是辦公室的地方。
這黑影自然就是林揚。他成功的將電影中的人帶入到了現實中。他們兩個到達辦公室之後,林揚心中一喜,暗想道:手錶呀,你可真是逆天。
不過,林揚並沒有停留,他們只在辦公室呆了三秒鐘的時間,林揚便再次迅速的按動手錶,小『混』子眼前又是一黑。。。。
當他定住神時,發現自己又回到了剛剛的那條街道。
林揚一把將他讓在地上,問了一句:“好玩兒嗎?”
小『混』子目若呆『雞』的看了林揚一眼,瞳孔因為驚恐而收縮,“啊!!!”隨即怪叫一聲,昏厥過去。
剛才這一切過程,沒有超過十秒鐘!也難怪會把這廝嚇暈。
林揚搖著頭看了看昏厥的『混』子,嘴角一笑,隨即轉身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這次試驗充分的證明了,電影中的人,也可以透過林揚帶入到現實中來。這讓林揚著實的興奮了一番。
他心中隱隱的感覺,也許有那麼一天,自己不管是對政-府或者對另外的組織,他都不再是一個人的戰鬥!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返鄉
書哈哈 更新時間:2012…11…12 15:49:50 本章字數: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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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的臨近,讓忙綠一年的打工仔紛紛返鄉過年,城市裡一下子冷清了許多。林揚買好了三張長途車票,在一月十八日這天,帶著父母和一些準備好的東西,坐上了返鄉的汽車。
林揚的家鄉在北海省最南部,一個叫做北宮的縣,當然他們家沒有在縣城,而是在距縣城五十多里地的隱-村。
隱-村,是一個相對落後的村莊。這裡民風淳樸,村民們也都很老實。在林揚的家鄉,有一樣東西很出名,那就是“驢『肉』”。隱-村的“驢『肉』火燒”不要說縣城,就是整個北海省都是聞名的。
飼養『毛』驢,也成了當地人一樣生活的來源。在那裡幾乎家家戶戶都養著『毛』驢。有的大戶,還開辦了『毛』驢養殖場,出產驢『肉』。
當地有句俗話說的好:天上龍『肉』,地上驢『肉』。從這話裡,就能知道,“驢『肉』火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