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4 / 4)

小說:採金人(第一部) 作者:

三個大股也卯會肯。”

“這你就卯瞭解實情了!另外那三個大股也系我送比瞿隊的。同樣卯使瞿隊一分指投資。我當初開隆口錢少,工人的工資都開卯出。瞿隊三個外地來找工做一時卯人請,就自願先幫我做住先,誰知做了三個月打到礦脈,品位又卯好,勉強維持。欠瞿隊工資僅開細半。所以就找瞿隊商量比股份。他們答應只要不投錢就行。自始至終多是我一個人投的資。”

“系這樣,德明。你現在還是一本糊塗帳。股份制卯系這樣搞的,以後你會扯卯清。你不應該隨便增加股份數而降低股值。另外三個人沒有投資,他們的股份實際上是你贈予他們的。但股份本身是一種所有權,包含股本企業的資產和債務。你的隆口現在已經是你們四個人共有的,不能再由你一個人說了算。如果現在把它賣掉,得的錢你也只能分到四分之一。”

“卯卯會吧,講好只系賺錢平平平均分,其他卯關瞿隊事。我以家仲系老闆。”聽王國成這樣一說,趙德明急了,說話都有點兒結巴。

王國成繼續解釋說:“法律上就是這樣規定的,合法贈予的股權同樣受法律保護。不知你們當初有沒有籤合同,具體條款是怎麼定的?你拿來我看看。”

“邊滴簽著乜合同?我就係答應賺錢四個人平均開工資,其他仲系我自己的。瞿隊也都承認。”

“那你必須籤合同,寫明具體條款。萬一打起官司來好有依據。”

“我地邊地有人懂這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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