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部分(2 / 4)

小說:影城大亨 作者:吹嘻

拍額頭道:“他是不是出演過一部美國的偵探劇《斯蒂爾傳奇》?”

榮少亨還真沒聽說過這部戲,胖子眼見竟然有榮少亨不知道的戲,就很是得意地揚揚眉毛,奸笑兩聲道:“現在我總相信你是人不是神了,這麼經典的一部電視劇你竟然沒看過?”

榮少亨攤攤手:“的確沒看過,講的是什麼內容?”

“內容很有意思,講的是……”胖子拿捏了一下,“不好意思,我的酒喝完了,嘴巴好乾哦,如果有人肯幫我倒一杯酒的話,我會感激不盡,並且會滔滔不絕把自己知道的故事全說出來……”眼睛狡猾地瞅著榮少亨。

榮少亨哪裡會不知道他的德行,好不容易逮住一個機會賣弄一下,胖子又豈會輕易放過耀武揚威的機會?

“好吧,我親愛的王晶導演,我這就去給你斟酒……”

“咦,看你的樣子好像很不樂意哦,不樂意就不要勉強了,我是不會強人所難的,更沒有資本主義官僚作風,地主階級不勞而獲的惡習!”

“挑!”榮少亨打了一個個響指,“大傻,去幫我倒一杯酒來!”本來是想親自倒一杯給胖子的,被胖子這麼一說,榮少亨也就懶得動手了。

很快大傻就把一杯酒端了過來,遞給胖子。

胖子傻眼了,“你怎麼可以不勞而獲呢,不要壓迫無線階級勞動人民嘛!”

大傻呵呵一笑:“幫亨哥倒酒是俺的榮幸。”

胖子無語:“活該你受壓迫!”

榮少亨:“好了,說正題!”

胖子這才吧嗒吧嗒嘴,說道:“這部戲演的是男主角是個瀟灑,智慧而且浪漫的偵探。這位神秘的偵探總是和他的女助手在不經意的情況下偵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案子。而事實上,偵探社的真正操盤手正是他的女助手。因為人們總是不不夠信任一個女偵探,因為,看起來實在太柔弱了。於是女助手就製造了一個老闆——也就是男主角。偵探社開始接受一個一個的案子,而隨著兩人聯手偵破案子的同時,感情的羈絆也漸漸加深……大致劇情就是這樣,那個皮爾斯布魯斯南演的很不錯,把偵探的精明與睿智演的很到位!”

實際上正因為老皮飾演了這部戲中的冒牌偵探,以迷人的眼神和出其不意的方式,吸引住了很多影迷的目光,劇集本身在美國也是大獲成功,因大受歡迎而連續播出了六年之久,重新喚起了美國觀眾對一度萎靡不振的偵探片的興趣,而從那時候起,人們就認定了讓老皮來演繹007的話,一定會很有看頭。

“想不到皮爾斯還扮演過偵探,這樣就更加完美了,如果讓他試演福爾摩斯,我想不僅會讓英國的觀眾們喜歡,美國觀眾們也一定會喜歡!”榮少亨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決定。

“哎,你的決定雖然很好,但是我們所談的畢竟都還是空中樓閣——沒有劇本的話,一切都是空談!”胖子裝作很無奈地聳了聳他企鵝般的肩膀。

榮少亨嘴角一翹,勾勒出一絲詭秘道:“麵包會有的,啤酒會有的,劇本也會有的!”

“有麼,在哪裡?”胖子四下張望,馬上就又自衛般地保護住自己道:“你可別指望我哦,你讓我寫一些屎尿屁,甚至天長地久的愛情戲都可以,可是讓我做偵探戲,我的腦細胞可接受不了那樣縝密的工程!”實際上胖子也間接地說明了一點,寫偵探劇是需要很專業的人士才可以做的!比如說日本的偵探劇,美國的偵探劇都很出名,那是因為兩國的文化中都好這一口,日本有大偵探“明智小五郎”,“金田一”,名偵探“柯南”;美國的有大偵探“梅森”,“奎因”,神探“亨特”;相比之下中國又有幾個名偵探?似乎最出名的是兩位祖宗級的——唐朝的狄仁傑,宋朝的黑老包!當代呢?拿不出手呵!正因為如此,別看香港的偵探劇看起來挺牛叉,實際上很多都是抄襲人家老美的,《讀心神探》抄襲美國的《別對我撒謊》,《鑑證實錄》抄襲《CSI》,真正原創的少之又少!

胖子王晶有自知之名,電影劇本電視劇本可以瞎編亂造天馬行空,但是偵探劇不同於一般的娛樂劇,娛樂劇看了是讓人看熱鬧笑一笑,偵探劇卻是讓人動腦筋活躍思維的,因此整部戲必須要有縝密的邏輯充分的根據,要不然就是失敗之作。因此當榮少亨一提出這個驚世核俗天崩地裂的創意時,立馬就主動否決了自己,說自己不是寫偵探劇本的材料。

榮少亨沒想到胖子會這麼快投降,笑道:“其實也不必你費腦筋去重新構思什麼案件的,只需要你熟讀福爾摩斯的探案故事,再將它們搬到現代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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