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罷,雄信,你帶五百精壯軍士,跟阿里巴巴國相從秘道里過去,先清掃王宮裡的守衛,然後再去從背後救國王。”
單雄信的臉上閃過一絲喜色,拱手道:“得令!”
王世充突然想到了什麼,說道:“等一下!阿里巴巴國相,你們王宮之中,可有武庫?可有你們伊吾士兵的衣甲?”
阿里巴巴連忙點頭道:“有的有的,武庫裡還有兩千套士兵的裝備,怎麼,將軍有用嗎?”
王世充點了點頭:“如果是我們隋軍這樣穿了隋軍的甲冑過去,可能那些什麼天狼隊就會先下手殺害你們國王,只有我們的人換了你們伊吾國的服裝,才不會讓他們起疑,到時候你就說帶了看守王宮計程車兵過來增援,明白了嗎?”
阿里巴巴國相面露喜色,說道:“將軍真是神機妙算,我真是佩服之至啊,就按您說的辦。”
王世充笑著拍了拍阿里巴巴的肩膀:“聽好了,這可是你們伊吾國君臣自救的最後機會了,以後能不能在這裡繼續當國王和國相,就看你的表現啦,對了,給我們的這位單將軍指明對方天狼軍的首領,雄信,務必擒賊擒王。一定要保障國王陛下的安全!”
單雄信中氣十足地朗聲道:“將軍。您就等我的好訊息吧。不救出伊吾國的國王和王后,末將絕不回來見您!”
伊吾,西城城外,薛世雄坐在那高高的帥臺之上,面帶微笑,看著前方的情況,百餘架投石機已經停止了發射,士兵們正喊著號子。把這些投石機向前推運,以便讓射程能達到外牆後約三百步的甕城城牆。
一邊的薛萬均頓了頓手中的長槊,忍不住說道:“父帥,您還在等什麼?已經過了一個時辰了,外牆上早沒了敵軍,不趁著此時一鼓作氣,攻上城去,還要等敵軍重整增援再攻嗎?那可就難了!”
年齡最長的薛萬述,面色微黑,已經留起了短鬚。全身披掛,提著一柄開山大斧。站在薛世雄的身邊,聽到薛萬均的話後,回頭一瞪眼:“老三,胡說些什麼呢,父帥難道還不如你有見識嗎?昨天軍議的時候就說好了,攻擊的主力是東門的王將軍,我們要做的就是吸引敵軍的注意力,為王將軍創造機會!”
年齡最小的薛萬徹,在四兄弟裡生得最是高大英武,那腰圍比起其他三個哥哥都要粗了半圈,個頭也接近九尺,薛家四虎,個個用的兵器都不一樣,薛萬徹用的是一柄方天畫戟,而頭上也不戴頭盔,只是用一圈鐵箍把一頭散亂的長髮給圈住,他聽到薛萬述的話後,不滿地嘟囔了一句:“咱們才是大軍的主力,憑什麼要把這破城之功讓給那王世充!”
薛世雄的臉色一沉,回頭對薛萬徹斥道:“臭小子,你懂什麼!此戰的關鍵根本就不在於拿下這伊吾城,而是要對付身後的突厥騎兵,你們看看城中已經烽煙四起,王將軍肯定這會兒已經順利地拿下了東北,正在向城內推進呢,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擺出攻擊的架式,拖住西門的守軍,為王將軍的發展創造機會,還有,算算時間,突厥的鐵騎也差不多應該要到了,你們幾個還怕沒仗打嗎?”
薛萬徹的嘴角勾了勾,想要再說些什麼,突然間,手提一枚重逾百斤的狼牙棒的二哥薛萬淑說道:“父帥,後面有情況!”
薛世雄一下子站起了身,跟這帥臺上所有的將校一樣,看向了大營的後方,只見十里之外,煙塵四起,遠遠看去,天空中幾乎象是有一條黃龍在張牙舞爪,而空中的煙塵之下,則是看起來如螞蟻一般密集,鋪天蓋地而來的突厥騎兵!
武將出身的人眼神都很好使,這回突厥來的都是鐵甲騎兵,遠不是普通突厥部落的那些身穿皮甲,頭戴氈帽,使用骨制箭頭的部落騎兵,一片片甲葉子反射出來的日光,足以亮瞎人眼,遠遠看去,就象是一個個精光閃閃的發光體,在賓士,越來越近!而一面金色的狼頭大旗,也跟著突厥鐵騎的行動,那嗜血的狼牙和尖利的狼爪,看起來也越來越面目猙獰。
薛世雄的神色平靜,對周圍的將校們說道:“一切按計劃行事!”
金色狼旗之下,正是突厥騎兵的首領,庫真吐屯的弟弟,號稱弩失必部落第一勇士的阿史那莫何,他的身長足有九尺,手中提著一根看起來至少有一百斤重的巨大鐵製狼牙棒,而棒頭則釘滿了鋒利的倒刺,如同一根根的狼牙,迫不及待地想要飽飲敵人的血肉。
阿史那莫何的腰粗得活象一隻大水缸,而左右兩側馬鞍各放著一把檀木大弓,足有大半個人高,看起來起碼也有個五石以上的弓力,而插在他背後的兩個箭囊,足足盛了上百枝長杆狼牙箭。
阿史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