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商議已定,各自起身,長孫晟看了一眼外面已經開始爬上枝頭的太陽,笑道:“想必這時候那個盧德林應該已經被王刺史拿下了,華強,你現在換一身盔甲在身,隨行的護衛不少,我也已經幫你安排好了,多一個護衛不會讓人起疑的。”
王華強點了點頭,說道:“那我就去了,二位辛苦,換好衣甲後我們還是在這裡碰頭吧。”言罷轉身就走出了房間。
長孫晟臉上的笑意漸漸地凝固,看著王華強離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裴世矩上前兩步,輕聲道:“季晟,這回華強真的可以搞亂突厥嗎?”
長孫晟的表情變得很嚴肅:“只怕沒他想象的這麼簡單,不過這次只要除掉大義公主就行,都藍和染干,還有達頭的事情以後還得我親自出馬。弘大,記住高僕射臨出發時的交代,萬一王華強那裡出了紕漏,我們絕不能讓他牽扯到使團,牽扯到大隋,到時候還得跟他劃清界線才是。”
裴世矩嘆了口氣:“咱們這麼做,是不是不太仗義?人家玩命,冒這麼大風險,我們就眼睜睜看他去死?”
長孫晟搖了搖頭,臉上表情一如既往地堅毅:“出使虎狼之邦,每個人都是提著腦袋在玩命,你看我長孫晟以前那幾次,有哪次不是置生死於度外嗎?個人生死事小,兩國開戰,塗炭的就是幾百萬的生靈,孰輕孰重,不用我多說了吧。”
裴世矩不再說話,只剩長長的一聲嘆息。
五天之後,蒼茫無邊的大草原上,王華強全副盔甲,騎在高頭大馬上,混在一堆強悍威武的護衛壯士中,跟著一條長達兩三里,拉著上百輛大車的長龍緩緩地前進。
從代州出來已經四天了,三人碰頭的那天下午,王華強估算著段達等人應該已經在山洞裡紮營了,又暗中囑咐王頒派親兵連夜把路上的車痕抹去,第二天天一早,使團就動身上路。
突厥和大隋的界碑就在代州城北那段羊腸小道的盡頭,出了山後,就是一望無際的千里大草原,而突厥的迎接使者,也在前一晚得到了長孫晟的通告,早早地帶人來這裡迎接。
這次長孫晟和裴世矩的使團帶了一千多人,有三百名從各軍中挑選的精英,按慣例,都是精選了箭術超群,武藝高強的人,以威懾突厥。
由於大家來自的部隊不一樣,長孫晟又在代州特意挑了十名壯士,把王華強也混在其中一起加入,因此大家對王華強倒是也沒起什麼疑心,外事紀律,不該自己問的,一句話也不能多嘴,這一點,在出發前就宣佈過,大家還是懂的。
除了三百名護衛外,使團的正式使節只有四五十人,其餘的都是拉那一百多輛運絲綢大車的僕役。
王華強看出這些人也個個身手矯健,孔武有力,遠非一般民伕,應該也是精兵銳士臨時客串。與北方強鄰的外交,示強示威是必須的,相比之下,本來身體比一般人還要強壯一些的王華強,在這些如狼似虎的壯士們中間,顯得有些單薄和瘦弱了。
突厥來迎接的使者是一個名叫因頭的特勤,特勤乃是突厥可汗的兒子或者兄弟,出去執掌一個部落後的官名,相當於隋朝的宗室或者親王。這個因頭特勤是都藍的另一個弟弟,手下有一個一萬帳的部落,這次帶了本部的兩千騎兵過來迎接隋朝使團,負責護送到可汗本部。
長孫晟多次入突厥,跟這因頭特勤熟識,兩人關係一向不錯,這一路上也是並轡而行,一路談笑風生。而那兩千突厥騎兵,都是一人雙馬,騎一匹,牽一歐,在隊伍的兩側夾道護衛,但是看著隋朝使團的眼神中卻是在陰冷中透著一股陰寒,總象是在打量著自己的獵物,絕非熱情友善的迎客眼神。
王華強這一路上也是舉著長槊,挎弓背箭,這次出使突厥,為了顯示隋朝軍威,所有騎士都穿著重達五六十斤的明光大鎧,舉著長達丈餘的重型馬槊,揹著二石四分的強弓,馬鞍的左邊都掛著騎弩,右邊則掛著鏈錘,馬刀等近戰破甲武器,除了沒有披馬甲外,這一套就是標準的驍果騎士衝陣的裝備。
王華強的力量比不過這些肌肉發達的猛漢,看著他們拿著幾十斤重的純鋼騎槊,舉重若輕,彷彿拿著一根小木棍一樣輕鬆,而自己則是每天肌肉痠痛,呼吸都困難,但是為了裝得更象,他每天都在咬牙苦撐。
第二天的時候,王華強想到了一個好辦法,舉槊的時候不是單手持著,而是把槊柄頂在自己的大腿上,這樣腿部承受了絕大多數的重量,手臂的痠麻程度一下子緩解了許多,走上一兩個時辰後趁人不注意,再換到左手。
這樣一來,兩條腿雖然辛苦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