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不到它的腳步聲。”
但凡是貓兒,腳上都生有軟墊,行走時又縮起了爪子,悄無聲息。然而她的五感已經遠超常人,更逞論神魔獄中還有一尊五感更是遠超過她的神獸巨妖,若連他都說這貓妖的腳步太輕,那麼它就真的有些古怪了!
“你身上有些古怪呢。”她俯下身,對這貓妖輕聲道。
貓兒立刻來了精神,仰起脖子衝她喵喵喵叫了好幾聲,似在傾訴。
寧小閒一頭黑線。她是人,聽不懂貓妖的語言啊!
神魔獄中,長天沉沉地喝了聲:“窮奇!”
窮奇不情不願道:“不過是隻低賤貓妖的話,居然也要我堂堂窮奇大人來翻譯,啊呀!”隨後慘叫一聲,估計是被長天叩了個板栗,這才悶悶道,“這貓兒說,它自生下來體質就比其他貓妖更弱,很快就被母親遺棄了。不過它的腳步也比同類輕了很多,能夠瞞過許多妖怪。嗯……它說它也不知為何會這樣。”
貓妖見她能聽懂自己的話,大喜。她一路走,貓兒一路跟,口中嗚咽不停,時不時還趴到她腳背上和她撒嬌,這德性和一隻普通的家養寵物幾乎沒有任何區別。
她忍不住蹲下來撓了撓這貓的脖子,就見它立刻軟倒在地,眯起了眼,一副享受至極的模樣。長天忍不住怒道:“這貓妖不僅弱小,竟連妖族最基本的尊嚴都不管不顧,早知如此,不許你救它!”
窮奇偷偷斜望了他一眼,心道神君大人,您這是生氣還是妒忌呢?
她嘿嘿乾笑兩聲。救都救了,現在才來反悔又有何用?再說這貓妖自身弱小,撒嬌賣萌何嘗不是一種生存策略?這就好像富貴人家養的狗搖搖尾巴就可以三頓吃肉,而野外的狼也許得癟著肚子喝上好幾天的西北風一樣。當然,這話兒可不能跟長天說,否則他會覺得妖族的尊嚴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男人的自尊心,真是一樣很微妙的東西。
她被笪紫追趕了一路,兩匹馬兒留在了隘關根本牽不走,其中一匹就是那機靈的老馬了,不過這馬兒留在人煙最多的地方,比跟著她上路更好。她自來很少做這賠本買賣,一想到從那隘關逃出還失了兩匹馬兒,心中就有些鬱悶。
現在她只能步行前進了。好在身邊這貓妖沒事就繞著她轉圈圈,賣足了萌態,倒讓她心中的悶氣稍解。
窮奇儘管心不甘、情不願,卻無法違逆女主人的意志,所以她很快就將這貓妖的身世套了出來。原來它的年紀都有六十多歲了——聽到這裡,長天搖了搖頭,一隻貓妖活到六十多歲還要靠賣萌過日子,這混得也太悽慘了一點——它自知無論是血統還是實力,都是炮灰級妖怪中的炮灰級,甚至沒有任何妖宗勢力肯收留它,於是這麼多年來,一直過著奔波無定的生活。
幸好,它有一項無人能及的天賦,即是走起路來悄無聲息,甚至能瞞過許多大妖怪的耳朵。它靠著這項本事,總能從別的妖怪或野獸那裡偷到一點殘羹剩飯,勉強餵飽自己的肚皮。聽到這裡,連窮奇都忍不住要翻白眼,這當了妖怪的居然還打不過普通野獸,今兒真是開了眼界啊。
寧小閒對此卻沒有太大感覺。這貓妖不似妖怪,反倒像只普通的貓咪,笨一點,生活艱難一點,有什麼不好理解的?“那你為何跑到那老人家中去住了?阿……花。”
這名字取得實在是極品。不過貓妖顯然聽慣了,頓時連耳朵都耷拉下來,低頭走了半晌,顯得很是沮喪。
四十年前,它才僅是二十多歲。妖怪壽命長,自然生長得比普通野獸更慢,它又很早就被遺棄,始終體弱多病,二十多歲時也不過比兔子大些兒。有一日,它被老狼叼在嘴裡,眼看要變成人家的盤中餐了,正好年輕時候的祖父經過。當時他只有十七歲,正是血氣最旺的時候,於是拿柴禾將那老狼驚走了,救下了這隻貓妖。
它還記得這少年當時很溫柔地撫了撫它的頭,又採了草藥敷好它的傷口,這才將它放走。
一眨眼過去了四十年。當初的少年已經變成了年近六旬的老漢,它卻沒什麼變化,還是一隻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虎皮貓,只是對自己這條命更加仔細小心了。
終於有一日,它找到了這老頭子。這個時候,他的兒子媳婦已經死在一場大災之中,只留下一個粉嫩嫩的嬰兒。阿花也沒別的本事,看老人家中做麵食生意的,家中的米麵常常被老鼠偷吃,損失不小,於是留下來幫他驅鼠,竟是恪盡職守地履行一隻普通家貓的義務,長達七年之久。
如非這次在照妖鏡中顯形,它說不定還要呆在這老頭家裡,直到給他送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