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能如實敘述,而無法加以合理的解釋。幾乎可以肯定,從此以後,阿道夫·希特勒從來沒有認真地考慮過結婚問題,一直到14年後他自盡前一天。
希特勒寫給他外甥女兒的授人以把柄的信,後來透過伯恩哈德·施丹佛爾神父的交涉,從房東的兒子那裡弄了回來。施丹佛爾神父就是那個幫助納粹黨領袖整理《我的奮鬥》原稿的希羅尼摩斯派天主教神父、反猶太主義的新聞記者,據海登說,所花的錢是由納粹黨司庫弗朗茲·沙維埃·施瓦茲供給的。這樣,施丹佛爾神父就成了少數知道希特勒對吉莉·拉包爾的愛情秘密的人之一。顯然,他並沒有把這件事情完全秘而不宣。當《我的奮鬥》的作者成了德國的獨裁者以後,有朝一日同他的一些老朋友算帳時,施丹佛爾就得為了洩漏內情而付出他的生命。在個人生活非常舒適的這些年代裡,希特勒在上薩爾斯堡弄了一所別墅,在慕尼黑租了一套豪華的公寓,出門總是以一輛由司機駕駛的嶄新的汽車代步,這輛汽車花了他20000 馬克,約摺合5000美元。他在這些年代裡的收入來源一直沒有弄清楚。但是在戰後發現的關於他的所得稅的檔案,使這個問題得到了一些說明。在他擔任總理一職而自己決定從此可以免稅以前,他一直同稅收當局發生糾葛,在1925年到1933年之間,慕尼黑財政局有一大堆關於他的檔案。
財政局在1925年5 月1 日通知他,他沒有申報1924年和1925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希特勒答覆說:“我在1924年[當時他在獄中]和1925年第一季度沒有任何收入。我是靠向銀行貸款維持個人生活開支的。”那麼5000美元的汽車呢?稅收官員反駁道。希特勒回答說,這也是借銀行貸款買的。
希特勒在申報收入時,把自己的職業填為“作家”,這樣企圖說明他的收入之中有個很大的比例可以列為免稅開支——他無疑知道其他地方作家的慣例。他的1925年第一季度的第一次所得稅申報單中,開列總收入為'134'11231德國馬克,可兔稅職業開支6540馬克,貸款利息2245馬克,這樣可以徵稅的純收入只有2446馬克。
在3 頁打字紙的說明中,希特勒為他的鉅額免稅職業開支辯解稱,雖然其中大部分似乎是由於他的政治活動,但是這種工作為他提供了作為一個政治作家所需要的素材,也有助於擴大他的書籍的銷路。
若無政治活動,我就不會出名,也就不會有材料可以出版政治著作??因此,我作為政治作家,我的政治活動開支,是我寫作職業的必要條件,也是作品在經濟上能否成功的保證,不能被認為是可以徵稅的??
財政局不難看出,在這個時期內,我的著作收入中只有很小一部分供我個人開支;我在任何地方都沒有可以說是我自己的財產或其他資產。* 我出於必要而將我個人的需要嚴加限制,以致完全戒絕菸酒,在最低廉的飯館中用飯,除了最低限度的公寓房租外,沒有任何開支是出乎政治作家開支範圍以外的??對我來說,汽車也是為了達到這一目的的手段。沒有它,我就無法完成我的日常工作。
財政局同意可免稅一半,當希恃勒向複查委員會申請再議時,委員會維持原來估定的數目。此後,稅收當局只同意,他所申報的職業開支有一半可以免稅。他雖然提出異議,但是還是遵命照付。
這個納粹黨領袖的所得稅報表中所填報的總收入同他得自《我的奮鬥》的版稅完全相符:1925年19843 馬克,1926年15903 馬克,1927年11494 馬克,1928年11818馬克,1929年15448 馬克。由於稅務當局有權調查出版社的帳簿,希特勒要少報版稅是不可能安然無事的。但是其他收入來源又如何呢?其他收入來源可是從來也沒有申報過。大家都知道,他在那些日子裡曾為經濟上一籌莫展的納粹黨報紙寫過許多文章,他要求很高的稿酬,結果如願以償。黨內人士對於希特勒索取這樣高的稿酬頗有微詞。這些收入他都沒有申報。到20年代末尾的時候,從少數巴伐利亞和萊因蘭的大工業家那裡,開始有金錢流到納粹黨中來,這些工業家都是由於希特勒的反對馬克思主義者和反對工會的態度而被吸引過來的。德國鋼鐵托拉斯組織“聯合鋼鐵公司”的老闆弗裡茨·蒂森和魯爾煤礦大王艾米爾·寇道夫捐助了大筆經費。
這些錢常常是直接交給希特勒個人的。他到底留了多少給自己用,也許是永遠弄不清楚了。但是他在擔任總理前幾年的生活水平說明,他從支持者那裡收到的錢並不是全部都交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