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1 / 4)

“中興君先不要激動麼,我只是提個建議。”老頭笑笑,接著說道:“就算不能合併,至少我們還可以聯合,以我的財力,再加上中興君的力量,那麼其他的幾個老傢伙就都不是咱們的對手了。只要我坐上了山口組組長的位子,一定讓山口組與中興會結盟,到時候中興君的北海道就再也沒有人敢去搗亂了……”

田岡次郎的聲音越說越小,眼神中流露出期盼的目光。我沉吟了半晌,雖然不缺錢,但是能有一個山口組內部的高階幹部給我提供情報,做起事來自然會事半功倍。但是這個老傢伙看樣子就知道壞的成了精,這裡面很可能還有著什麼陰謀詭計。

但到嘴的肥肉不吃確實有些對不起自己,最多以後再多加小心。因此我咬了咬牙說道:“田岡先生說的很對,我同意,不過我也有個條件。”

“什麼條件?中山君儘管說。”老頭聽到我答應了下來,眼神中也放出了光彩,迫不及待的問道。

“除了北海道,我還要本州福島以北的所有地區。”我嘿嘿一笑,小聲地說道。

老頭眉毛先是一皺,但隨即舒展開來,笑著說道:“哈哈,中興君真是會做生意,這樣吧。等比賽結束,咱們也賭一賭,就用地盤作賭注。”

就知道這個老傢伙捨不得,只是沒想到他竟然想玩陰的。

“哈哈,好,就這麼定了。”我眉毛一挑,大笑著說道:“田岡先生也不愧是生意人,咱們就這麼說定了,回頭賭桌上分地盤。

正說話間,第二輪比賽開始了。這一輪是比賽撲克牌,玩法是在賭場最常見的BlackJack(俗稱21點)。比賽規則同賭場的相同,首先從一副扣除王牌的撲克中,按照先閒家(即賭客)後莊家的順序每人發二張牌,A可作1點,也可作11點,J、Q、K均為10點,餘者皆以牌面點數為準。將手中牌點相加,即為總點數。如總點數不足21點,任何一家均有權補牌,補牌一次一張,次數不限。閒家前二張若拿到20點以上(即A、10、J、Q、K),可將其分拆成二副牌,同時要求補牌。若二副牌的總點數均大於莊家,贏二倍籌碼,反之則輸二倍。一勝一負,視為平局。

當任意一家總點數大於21點時,稱為“爆牌”,自動認輸。如果閒家總點數大於莊家,即為閒家勝,反之則莊家勝。若總點數相等則視為平局,無勝負。莊家小於或等於16點,必須補牌,閒家自願。當莊家與閒家分別拿到二張牌後,由閒家按順序先行決定是否補第三張牌,然後莊家再根據自己的總點數是否小於或等於16點進行補牌。如果閒家補第三張後已經“爆牌”,其籌碼歸莊家所有,而不受莊家第三張是否“爆牌”的影響。

在比賽開始的時候每個選手都有一百萬美元的籌碼,每次下注最低不得少於一千美元,最高不得超過五萬美元,莊家則預設押與各閒家分別相等的籌碼。因為在賭場的每張牌桌上,莊家恰好最多面對七個閒家。因此比賽要求八個人輪流坐莊,每人發三輪牌。所有選手坐過莊家後,手中籌碼最多的選手獲勝。

比賽異常的激烈,但也很公平。不但每副撲克牌只使用一次,發牌也是由發牌機進行,而且一切操作均由兩名發牌員負責,選手根本沒有接觸牌的機會。很快,選手抽過籤後開始按順序輪流坐莊。

首先坐莊的是一個印度人,面板黝黑,厚厚的嘴唇翻在外面,給人一種木訥的感覺。但玩起牌來卻異常兇猛,第一輪七個閒家中只有兩家超過了18點,這個印度人的前兩張牌便已經夠了17點,如果不叫牌,完全可以小贏一些。但他卻還是要了牌,不知道是運氣好,還是水平高,竟然叫了一張梅花三,以20點贏得了第一輪。

來這裡之前,我曾經用了半天的時間查詢了一些關於賭博的資料,以免在船上露怯。可是根據我所知道的,玩21點最忌諱的應該就是像這個印度人一樣孤注一擲的叫牌,把獲勝的希望放在下一張未知的牌上。

賭場中人,或為“暴利”,或為“遊玩”,或為“碰運氣”,絕大多數玩家的心理都是“輸得起贏不起”,也就是說,首盤輸二百元,第二盤壓四百,再輸,壓六百(或八百)。總希望一次翻盤,撈回所有損失,而毫無風險控制意識。相反,首盤若贏二百,則次局將本收回,仍壓二百,再贏,再二百,總想保住勝利果實。就這樣,輸時賭注是放大的,而贏時是相等的。這樣做的結果,大多是小贏後不肯收手,輸光後一走了之,並留下一句“不過是玩玩”的自我心理安慰。因此,若想贏,先要控制風險,做到“贏得起輸不起”,勝券才有一半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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