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熟悉的部落歇腳,補充不了糧食,這一萬鐵騎隨時可能餓死在草原上,這是漢人軍伍與草原部族之間進行了幾千年的遊戲,規則很簡單,漢人軍伍無法到達草原深處,因為他們太依靠後勤糧草,而草原騎兵驅趕著羊群,時聚時散,來去飄忽,拖也能拖垮了漢人的強大軍隊。
但如果漢人糧草充足,即便是幾個草原大部聯合起來,也不是漢人軍伍的對手,簡陋的弓箭彎刀,根本無法抵抗聚在一起,像刺蝟般讓人無從下手的漢人軍伍,更無法阻擋身著盔甲,也根本無法阻擋的漢家鐵騎的衝鋒。
各自有著明顯的優勢,缺點卻也同樣明顯的漢人和草原異族,就這樣你來我往的對峙了千年,興衰起落,卻始終無法真正的征服對方。
其實不論木華黎,還是不顏昔班,都明白再往前走,便要多出許多的兇險出來,但不顏昔班不會放棄向前的念頭,因為他是韃靼人,天神的寵兒,韃靼人中的王者。
木華黎到是有心先撤回去,但他身負軍令,沒有完成大帥的囑託,對於他來說,不啻於是一件最讓他感到羞愧的事情。
可能時日上已經趕不及了,木華黎默默估算著,即便回去,好像也趕不上攻城之戰了,但總需個結果,大帥問起來,如果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沒見到,還不如死在這裡。
但他畢竟久經行伍,不會像不顏昔班那樣,好像被仇恨之火燒壞了腦子,一門心思的往前趕路。
他將斥候全都派了出去,巡視大軍前前後後,左左右右,在速度上,也漸漸減慢了下來,要留出充足的馬力,以便接戰的時候能夠發力。
其實,在草原上,斥候的作用也被降到了最低,馬蹄聲會在很遠便被人聽到,一望無際的平坦草原,也讓大軍被偷襲的可能降低到了最低,所以,草原上的戰爭,其實就是誰先發現誰的戰爭,發現了,立即衝上去,不要給對方留下充足的衝鋒距離以及逃跑的機會,這就是偷襲,光明正大的偷襲。
其實不用多久,遠處升上天空的煙柱兒在草原上顯得如此的清晰,不顏昔班和木華黎都是精神一振,找到了……
從這裡看去,煙柱好像細的隨時都可能被掐斷,但對於他們來說,卻知道,那一定是一場不小的大火,距離很遠,也許要半天的功夫才能到達那裡,甚至要更長,但終歸是找到了些什麼,而非是一無所獲了。
到了那裡,即便和之前一樣,找到的只是部落的殘骸,但敵人一定走不了多遠,順著他們的蹤跡追上去,殺死他們,糧食也就應該不用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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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張弓北望射天狼第九百一十一章 結義(求月票)
“那裡應該是麻裡部的草場。”說到麻裡部,不顏昔班有些咬牙齒切,韃靼五姓全部參加了那場叛亂,但其中,尤其讓人痛恨的就是麻裡部,他們作為達剌兒汗最信任的人,汪古部的兄弟,卻勾結卡勒部的那些鬣狗,殺死了達剌兒汗,並覆滅了汪古部。
對於韃靼人的紛爭,木華黎不想理會,也不願多問什麼,草原上部族之間的戰爭,沒有什麼公義可言,彎刀和弓箭才代表一切。
當一個人被傳誦為英雄的時候,並不是說他有多麼慷慨,多麼的勇猛,更多的是形容他所率領的部落是多麼的強大,和漢人口中的英雄有很大的區別。
韃靼人在草原上並不算強大,名聲也並不是很好,因為他們從來都被當做是金國的走狗而存在的,而當他們殺死了自己的汗王,四分五裂之後,可想而知,他們的名聲只會更壞,下場也一定不會太好。
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蒙古部族中,將沒有多少人願意收留這些殺死自己汗王的部落的,他們的腿腳,活該被荊棘刺穿,他們的身軀,活該躺在草原上,任由天上的禿鷲啄食,他們的頭,活該摞在一起,成為長生天降下怒火的見證。
“走吧,我的兄弟,追上去殺死那些沾了血的敵人。”木華黎如是道。
一萬騎軍在軍官的呼喝聲中,開始轉向,他們放緩了馬速,並不著急的前去檢視明白。為即將到來的戰鬥蓄養著氣力。
大軍的斥候們則瘋狂的催動戰馬,向煙柱升起的地方疾馳而去。
“我們需要一些韃靼部族的戰士跟我們回去。”也許是對木華黎要求大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