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廣殿:“屁!她要看出來嘍,早給公安局裡的人說了。公安局裡的剛來時,我還真擔心害怕了一陣子。後來一責成村委會查,我的心一下落了下來。
“看來,也是驢糞蛋子外面光,唬著造著的,沒真能耐。要不今晚我睡得這麼踏實啊。你就儘管把心放在肚裡吧,你不說,我不說,沒人知道。”
丘妻:“可我這心裡總是‘咚咚’的打小鼓兒,他爸,我們是不是太……“
丘廣殿:“太什麼太?無毒不丈夫,你要想住寬宅大院,就得排擠他們。宅院又不會自己往外長。行了,睡覺吧,一切有我哩,你只要把孩子看好,把家管理好就行。”
說完拉滅了電燈。
田晴晴也“喀嚓”關上了錄音機。
看來,這毒還真是他投的。既是衝著朱萬迅,也是衝著自己。目的既是為了那個閒院,又是為了掐自己的尖兒。
怎麼辦?
如果把這個錄音交到公安局刑偵大隊,證據確鑿,一定能定丘廣殿有罪。
但畢竟只是藥死一頭豬,一個牲口子。重著判上一年半年的刑期,輕則拘留十天半月。放回來,還是鄰里住著。他要不服,繼續給朱萬迅家使絆兒怎麼辦?
再說了,自己交錄音帶時,怎樣說明錄音帶的出處?錄音裡已經顯明是在夜間,還有小孩子起夜尿尿的聲音。
說自己潛進他房間錄的,一個大活人,自己又不是這村的,也沒人能證明自己在這裡住著,如何解釋的清楚?
說把錄音機預先放在他屋裡的。這個時期還沒有遙控指揮這一說。先前以後的都沒有,單單錄了他們說話的這段時間,也解釋不通啊!
直到這時,田晴晴才知道空間也是受限制的,在裡面取了證明,並不能拿到外面來使用。
怎麼辦?
辛辛苦苦取來的證明,就這樣作廢嗎?明知道是他。拿不出確鑿證據來。不照樣讓他逍遙法外嘛!
要命的是這僅僅是個開始,以後還會出現很多侵害案件,也都會因沒有“證據”而無法制裁他。
不行!
既然已經證明是他了。何必姑息養奸!一定要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
用異能,像教訓田達巖、王紅梅、藍彩葉那樣,讓他覺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從此改邪歸正。
他這是錯誤嗎?已經下院投毒了,而且計劃長遠。還要發展到砍菜、放火、投死牲口子。像這樣性質惡劣的慣犯,說不定還會對人造成傷害呢!真要出了人命大事,後悔可就來不及了!
這樣的劣等人渣,根本就不配當民兵連長!自己在暗處教訓了他。他仍然還在民兵連長的位子上為非作歹。萬一當面一套背後踢腳,自己豈不是白浪費時間和精力。
不要忘了:放虎歸山終為患,打蛇不死隨棍上啊!
田晴晴搖搖頭:這個辦法不行!
不能舉證。暗中教訓效果不佳,那。怎樣才能把他的險惡用心昭示於眾,大白天下,把他從民兵連長的位子上拉下來呢?
用異能讓他自己去說,去投案自首?!
對!這倒是個可行的辦法。既暴露不了自己,還把他的事大白於天下,讓人們都能看清他的醜惡嘴臉!
可他是一個大活人,能受自己控制嗎?換個角度講,就是自己能控制得了他嗎?
過去倒是控制過大人,但那是在他們昏迷的時候,借他們的口音自己說的。而且都是在夜間沒有燈光的情況下。
丘廣殿要去投案自首,必須是在白天人們都上班的時間段,這個時候無論如何是代替不了他說話的。
讓他自己心甘情願地說?
對!讓他知道事情已經敗露,人們已經掌握了他的證據,他不說也躲不過去了。說了還能爭取寬大處理,也就心甘情願了!
田晴晴想到這裡忽然眼前一亮:對呀,給他放剛才的錄音,既顯得妖異,還讓他震驚。然後再用變音指導於他。驚恐的他,不敢不按照去做。
田晴晴很為自己的想法高興了一下。便把空間壁撩開一條縫隙,讓聲音傳出來,然後按下了播放鍵。
屋裡立時響起了夫妻二人的對話。
“誰?”丘廣殿驚恐地喊了一聲。並立即拉亮了電燈。
“啊……在屋裡說呢?有鬼……”丘廣殿的妻子驚叫一聲,用被子矇住了頭。
丘廣殿畢竟是個男性,有賊心也有賊膽兒。坐著聽了一會兒,對在被窩裡瑟瑟發抖的妻子說:“是咱倆剛才說的話,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