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甘心。
“走到這一步也是必然的。為了讓兩邊老人都高興,我們可以先訂婚,等你先前的那個物件結了婚以後,我們再結婚。”朱潤起鬱郁地說:“訂婚又不是結婚,擋這個幹什麼?”
“不行!”田晴晴堅決地說:“在農村的習俗中,定了婚就是板上釘釘的事了,再反悔會遭人非議。再說,我們一開始說的就是假談,假的就是假的,我們不能把假的辦成真的。老人們不知道,你我都明白,所以我才找了你來。這事只有你出面,才能解決。”
朱潤起:“如果我不同意呢?”
田晴晴:“我想你不會這樣背信棄義!”
朱潤起沒說的了。想想也是,當初就是應的“假的”,這才有一月六十元的“僱傭費”一說。半路上提出訂婚,確實是自己這方不對。
“阻止了訂婚,那,以前的協議還算不算數呢?”朱潤起問。
田晴晴:“算數。我之所以上這裡來讓你阻止,就是想保住這個秘密。在老人們面前,還繼續裝下去,裝的越像越好。
“我再說一遍:這個關係要保持到你大學畢業。但你我都是自由之身,你有中意的女孩兒,可以直抒胸懷。如果你搞上女朋友,我再給你一天兩塊錢的搞物件費用。”
朱潤起心想:有你這樣一個能幹又漂亮的女孩子在心裡,我還搞什麼物件?!只要協議還算數,就有機會接近你。能接近你我就有希望。你不結婚我絕不談戀愛!便痛快地答應了田晴晴的要求:給家裡寫了一封言辭鑿鑿的信。
信中寫明:訂婚也是學校不允許的。他正在學習期間,不想因此事影響學習。一切都等畢業後再說。
田晴晴見這裡事情辦妥了,又乘車去了京城。(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