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田苗苗的愛情(1 / 2)

過了八八年的春節,田苗苗十八歲了。有人開始登門給她說婆家了。

這個時期農村裡就是這樣,無論男孩兒女孩兒,只要到了十八歲,就被看成是大人。如果還沒有訂婚,媒人就會一天來八趟,鼓動三寸不爛之舌,非說得你動心不可。

十八歲的田苗苗出落的亭亭玉立,再加上遠近聞名豐厚的家資,更是眾多有男孩兒的家庭夢寐以求的姻親。自從過了春節,郝蘭欣便整天被媒人圍著,聽他們喋喋不休地介紹男家的情況。

“晴晴,你看這一家行嗎?”

媒人每說一家,郝蘭欣第一時間準給田晴晴商量。

田晴晴有口難言。且不說男家如何如何,單就這婚事,田晴晴根本就不同意。

田苗苗是自己前世的前半生,二十九歲上被鬼差誤抓身亡。而她的實際壽限是七十一歲,崔判官為了彌補自己的過失,讓她穿越到富家女兒凌媛媛身上,再活四十二年。

在凌媛媛身上待了十五年,又因男朋友移情別戀,愛上了自己同事的女兒並當眾被其羞辱含恨而亡。這才二番穿越到童年時代的同胞姐姐田晴晴身上,看著自己一天天長大。

穿越時,田晴晴七歲,田苗苗兩歲(虛歲)。她們是一個靈魂的兩個階段,田苗苗是前一階段,活到二十九歲時就沒了靈魂;

田晴晴是後一階段,她的壽限是從四十二年裡減去在凌媛媛身上待的那十五年,是二十七年。

也就是說,田苗苗活到二十九歲時,穿越的田晴晴也到了壽限。兩個人將一同消亡。

這也是知情的田晴晴為什麼要日以繼夜、拼死拼活、傻逼似的到處做好事、做善事,千方百計要突破命數留住一個的原因了。

但即使突破命數,兩個人也只能有一個保留在人世。崔判官曾斷言:世上沒有兩具身體擁有一個靈魂的人!

也就是說,突不破命數,兩個人同時消亡;突破了命數,也只能留一個在人世。

田苗苗到二十九歲上沒了靈魂,其肉~身不是消亡。就是由田晴晴的靈魂——也就是她後一階段的靈魂——再回歸到她的身體裡。而把姐姐田晴晴的肉~身埋葬掉。

但這時的田苗苗已經不是原來的田苗苗了:身體是她的,而靈魂卻成了已婚的有了一對雙胞胎兒女的田晴晴的靈魂了。

更苦逼的是:田苗苗活不到二十九歲了!因為她的壽限被田晴晴連帶著借給了父親田達林六年零八個月,借給了姥姥郝徐氏兩年。二十九歲減八年零八個月,她只有二十年零四個月的壽限了。

在二十歲零四個月的時候,也就是九0年的四、五月份,她就得有一次大的變革:不是消亡。就是田晴晴突破了命數而被田晴晴現在的靈魂佔有。

不論哪一種結果,現在的田苗苗都不復存在了。——確切地說。是她的前一段靈魂不復存在了。

而後一階段的靈魂,又以建立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如何會接納和繼續交往她前一階段的靈魂所談的男朋友呢?

啊呵。前兩世都活到了二十九歲,都沒有把自己嫁出去;這一世把自己嫁出去了,卻又面臨著前段靈魂的談婚論嫁。真要再給尋個小女婿來。合體以後,自己如何面對兩個男人的感情糾葛呢?

但這些話田晴晴都不能說出口。只能委婉地拒絕。

“媽媽,我覺得苗苗還小,今年才剛十八歲,在晚兩年給她介紹,她自己也就能做主了。”田晴晴委婉的說。

“那哪行呢?”郝蘭欣這一回很有主見地反駁了田晴晴:“女孩子到了十七、八歲,哪能不說婆家?過了二十就是老姑娘了,好人家早讓別人定下了。

“再說了,就是那些媒人也惹不起,你不定下來,就整天圍著轉,光應付他們就應付不過來。”

田晴晴無語了。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

怎麼辦呢?

這個時期就是這樣,男孩兒女孩兒,只要到了十七、八歲就介紹物件。定下來了,交往一、兩年就結婚。也不管年齡夠不夠領結婚證,只要拜了天地,辦了酒席,就是合法夫妻了!

從十八到二十歲,這是女孩兒一生中最靚麗、最關鍵、最能決定一生命運的時候。

“媽媽,我覺得應該給苗苗定個大學生。你想啊,哥哥、弟弟、曉旭,都是大學畢業,他們坐在一起也有話說不是!”田晴晴建議到。

而田晴晴的真正用意是:上大學期間是不能結婚的。談個一、二年級的大學生,畢業的時候田苗苗也就有了定局。吹燈那是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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