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我們青青機靈,不會有什麼事的。”
送溫曉旭回來後,田達林對郝蘭欣說:
“很可能遇見同樣出來看著火的小女孩兒了,做著伴兒到人家家裡玩兒去了。咱到她常玩兒的幾個小閨女家裡看看去,保不住在那裡玩兒住了。”
郝蘭欣想想也很有可能:入冬以來,夜間長了,田青青斷不了在晚上的時間到小朋友家去玩兒一會兒。用田青青的話說:這叫聯絡感情,增強友誼。便於田達林一起,打著手電筒,挨家找起來。
最先到的是晶晶家。晶晶說,她是跟著姐姐和哥哥一塊兒出來看著火的,沒看見青青。
又到了翠翠家、薇薇家,有的說出來看火了,有的說沒出來,但大家都沒見到田青青。
待把常給田青青玩兒的小女孩兒都找遍了以後,田達林才感到事情的嚴重性:
大家都沒見到田青青。
這時,尋找田青青的隊伍已經壯大到二十多個人,因為田達林和郝蘭欣每問一家,之後就會跟出來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大人,一同幫著尋找。
“火場那邊看去了吧?”有人問。
田達林:“沒有。曉旭他們說,他們根本沒走到火場那裡。”
“萬一青青一個人跑過去了,場面很亂的,再踩著她……”
於是,一夥子人又急忙奔向火場。旮旮旯旯兒找了一遍,也沒見到田青青的影子。
後來,整個八、九隊上的人都驚動起來了,人們把井裡、柴草棚子裡、柴禾垛裡……凡是能藏住孩子的地方都找了,也沒有發現一點兒跡象。
郝蘭欣實在堅持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嗚嗚”地哭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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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青青也意識到了這種情況,知道自己“失蹤”以後,家裡一定亂成了一鍋粥。
但她又不敢離開這裡。
現在知道劫持自己的是誰了。幕後操縱者也基本明瞭,但劫持的目的還不太清楚。
聽薛二狗子的口氣,一會兒要把自己送出去,而且要到五十多里以外去趕汽車。這是要把自己送到哪裡去呢?
五十多里以外。那就絕不是烏由縣城。田家莊到烏由縣城十五、六里路,從田家莊到薛家莊六里多里路,加起來才二十多里,再甭說還有直道可以縮短距離。
那就一定是到相鄰的外縣了。
想想也有這種可能。因為烏由縣公安局正在通緝薛二狗子,他去汽車站坐車等於自投羅網。
一個刑滿釋放又作案在逃的犯罪分子,是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的,把自己藥啞也不是不可能。
想到這裡,一種不祥的預感一下湧上田青青心頭:
拐賣少年兒童!
薛二狗子不就是拐賣婦女兒童被判入獄而刑滿釋放的嗎?
那他今晚上一定是帶著自己坐汽車,很有可能還要搭乘火車,到很遠的地方把自己賣掉!
為了不讓自己說出事情原委和家鄉地址。用毒藥把自己藥啞!
天!
這是怎樣的兩個衣~冠~禽~獸啊!
而且裡頭還有一個是自己的親姑姑!
有什麼深仇大恨非要對自己下如此毒手?
難道說解救史蘭花一案走露了風聲?
或者是他們猜想到了是自己報的案?
或者是由於沒有撈到那筆騙婚錢,要賣掉自己在自己身上找補?
而且還是藥啞了以後再賣!
哼!也不看看姑奶奶是誰!就這樣任憑你們擺佈?!
逃回去是一定的了!而且越快越好。早回去一會兒,母親和院裡的人們就少擔心一會兒。這會兒說不定就像第一次掃面袋那樣,把半截村子裡的人都驚動起來了呢!
想到這裡,田青青便產生了下步走回去的衝動。
想想又不行:薛二狗子已經把自己鎖在這裡了。一個小女孩兒,不可能打破三道門鎖而逃走?
並且,就算自己逃出去了,也不能將薛二狗子繩之以法。待自己抱了案來捉他的時候,他早已逃之夭夭。說起細節來,自己也難免不被猜疑——一個小女孩兒無論如何不敢在漫敞野地裡走夜路的。
對!既要保住自己的秘密,還要捉住薛二狗子。一舉兩得!
至於田冬雲,看在四個未成年的小表姐小表妹身上,先放她一馬。
田青青這麼一想,倒急切地盼著薛二狗子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