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場的人們又一次被震驚了:一個幾歲的小女孩兒,竟然從犯罪分子的刀子底下逃脫了性命,這得需要多大的勇氣和機智呀!
“青青,你看清了那個犯罪分子的相貌了嗎?”郭邦靜關切地問道。
田青青:“看清了。他走到哪裡我也認得他。”
郭邦靜:“那你把他畫下來吧,我們好按著畫像去搜查。”說著,從裡間屋裡拿來了畫筆和畫紙。
田青青三下五去二,就把一張素描畫了出來。
“這不就是韓二癟子嗎?”一個男jing察看了素描以後,立馬就認了出來:“因為搶劫罪判了五年,剛刑滿釋放不久,又重操舊業了!”
辦公室裡的人們大多數也都認了出來。有誇田青青畫技好的,有誇田青青記性好的,也有誇田青青臨危不懼遇事不慌的。
在人們的讚揚聲中,田青青離開了刑偵大隊辦公室。
後來田青青聽說,她那一口把韓二癟子的手指頭骨頭給咬裂縫了,勁兒再大一點兒,就得把手指頭咬斷。所以,韓二癟子才會疼得鬆了手並掉了刀子。
韓二癟子被抓後,一開始拒不承認搶劫過。但由於有手指頭上的傷痕,在鐵的事實面前,才不得不認罪伏法。此是後話。
再說田青青。離開公安局後,用精神力搜尋了一下空間,仍然不見蹤影。對路旁樹上的枯枝用了一下異能,枯枝在樹上紋絲不動。
看來異能還沒有回覆。
能等多長時間呢?
記得上次失去異能,回家後楊奶奶給自己洗了個澡,換上一身幹桑的衣服後,自己便在床上睡著了。異能是在睡夢中回覆的,並且還黑妞用傳音把她叫醒。也不知道睡了多長時間。
難道說回覆異能必須安淨地休息。回覆體力?
難道說身體接觸了人血需要的時間延長?
還是異能從此消失……
田青青被自己的猜想嚇得一激靈。
她不敢就這樣徒步走回去。一是時間長,下步走得走兩個多小時;再一個就是人們都知道她是騎著腳踏車來回走,一路上遇見熟人問起來。自己說個什麼呢?
還是找個僻靜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等待異能回覆吧!不行了再想別的辦法。
城邊兒上有樹林的地方,田青青就只知道內環路東北角上、坑塘北邊那一片。不去那裡就得出城。路上到處都有,擔到那裡也不是一個小工夫。
田青青邁著小短腿兒,徒步走到城東北角上那片小樹林裡,揀一塊兒乾淨地坐下,一邊靜靜地等著異能的恢復,一邊想開了心思:
看來,異能雖然很強大。無與倫比;但也十分脆弱,一點兒人血就能讓它消失。要想好好地保護它,必須遠離人血。
可是,像今天這種情況,又如何避免呢?不下口咬他,自己這具小身體,是無論如何鬥不過那個大塊頭的。
鬥不過?!
對,是因為鬥不過,才下口咬的。
那當時為什麼不用異能呢?用異能把他的胳膊抬起來,讓他不能動。自己不就沒危險了嗎?!當時怎麼就忘了這個辦法了呢?!
仔細回憶了一下,又覺得沒忘,當時想過用異能來著。但沒想過制服他,而是想到了自己躲到空間裡。是顧慮被說成“妖異”而沒敢用。
如果把他的胳膊架起來,固定住,豈不同樣被看成“妖異”嗎?日後他給傳嚷開了,自己同樣不好做人。
除非滅口,把他弄死!
但這樣自己有成了一名罪犯——他就算十惡不赦,也應該用法律制裁他才對。
那麼,要鬥過他,又不把他身上弄出血來。或者出了血沾不到自己身上,就只有增強體質。讓自己的力量大過他的力量。
比如今天,自己用腳踹倒他。用手推他個軲輪,然後跑掉。
或者把他的胳膊腿打折了,有棉衣擋著,也不會有血濺到自己身上不是!
被說成一個力氣大有武功的小孩子,要比被說成“妖異”強的多了。
對!
那就抓緊時間,趕緊鍛鍊身體,增強體質,將自己打造成一個小鐵人兒、小勁兜兒,一腳一拳,都能把對方打個內傷。
對!一定要內傷!
皮肉之傷,血乎淋啦的,對方不拿著當回事,對自己卻是致命的傷害。
就像今天,如果沒有大集上的人們,他又不顧疼痛不放鬆自己,把自己劫持到一個僻靜的場所,沒有任何防禦功能的自己,可就成了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