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鎮痛劑又站了起來。輸人不輸陣。他堅持做最後的陳述:“今天,對許多人來說,是個普通的日子,對我來說,卻是個不普通的日子,我犯下了罪行,理當接受法律的審判……”
2001年10月10日,大連、南京等地中級人民法院對“慕馬”案的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庭認為,慕綏新受賄財物共計人民幣661萬元,並有269萬元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馬向東以受賄、貪汙、挪用公款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現已執行)。
此後的日子是梅花陪他在病房裡度過的。只是監管他的已不再是辦案人員,而換成了獄警。
梅花還是那樣一隻手摟著老慕的脖子,一隻手給他梳頭,臉貼臉給他唱歌。
老慕躺著,她半躺著。
老慕用微弱的聲音說:“我的小夜鶯!”
慕綏新在告別這個世界之前這樣說:“如果我再做市長的話,我會把錢退回去,並且希望以後不要再送了。從此把這個事情了斷掉!”
他還說:“祝願親愛的黨永遠朝氣蓬勃,人民的偉大事業如日中天!”
然後,他就走了。
來自專案組的“內幕故事”�
羅學蓬
如今人們對於劉中山、鄭道訪貪汙受賄案也許已經耳熟能詳,卻很少有人知道,導致劉、鄭二人東窗事發的直接原因,則是一位處長首先落入法網。然後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的結果。其中的“內幕故事”至今值得反思和回味。
2004年3月,身居重慶近郊小城江津的筆者應四川省檢察院宣教處之邀,隻身前往成都,擔任省檢察院正緊鑼密鼓籌劃之中的一部二十集電視連續劇的編劇。
由於四川省檢察院近年來接連破獲了幾樁在全國引起極大社會反響的大案要案,檢察院決定根據以上幾樁案件為素材,創作一部既能以腐敗官員的可悲下場為教訓警醒教育各級幹部,又能反映檢察官們辛勤工作的電視連續劇。
筆者到成都後,由省檢察院宣教處羅世軍處長(現任院黨組成員、紀委書記)接待併為筆者的創作提供一切必要的生活條件與創作素材。
所謂的創作素材,其實就是看一摞摞的案件卷宗,看一盤盤的錄影資料,而收穫最大的,則是聽取當初領導與參與破案的檢察官們的情況介紹。
筆者現在要為讀者朋友講述的,就是當初從這幾位檢察官口中流瀉而出的一個個精彩紛呈則又鮮為世人所知的“內幕故事”。
毫無疑問,偵破四川省交通廳以廳長劉中山,副廳長鄭道訪為首,並導致該廳17名處級以上幹部鋃鐺入獄的特大貪汙受賄窩案,是四川省檢察院近年來取得的最為重大的戰果。
關於劉中山、鄭道訪的犯罪事實,法律已作了確認,並經媒體連篇累牘的報道,已使他們成為了在西部大開發的熱潮中利用職權為自己和家人撈取大量金錢的典型代表人物。
此案的偵破經過,自然也成為創作本電視劇的主要情節線。
然而,透過與辦案人員的直接深透的交談,筆者方知,判決書上的犯罪事實與媒體上的泛泛報道,只不過是將一樁案件的大致經過作了客觀交待,而辦案過程中閃現出的許許多多鮮活生動的“內幕故事”,以及當事人(偵辦人員與犯罪分子)的內心世界,卻遠不能為有著特殊行文要求的法律文書和受到諸多客觀限制的新聞稿件所涵蓋,因此提供給社會與世人的,也就僅僅是事件的簡單經過與當事人物臉譜化的表相形態。
筆者仗著近水樓臺之利,在深入的採訪過程中非常認真地注意到了這一點。
比如,如今人們對劉中山、鄭道訪貪汙受賄案大都耳熟能詳,卻很少有人知道,導致劉、鄭二人東窗事發的直接原因,則是因為交通廳物資供應處處長甘業民首先落入法網,然後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的結果。而更少有人知道:這樣一樁特大貪汙受賄窩案進入檢察官的眼中,卻是成都某報的一名“懵懵懂懂、少不更事”的記者周正(化名)用自己的驚人之舉,為警方提供出的重要線索。
對於周正,專案組人員對筆者談到他時對他所做出的荒唐之舉既是哭笑皆非,也對為偵破本案立下“首功”不僅得不到半點褒獎反而在法庭上遭到敗訴的周正帶有幾分同情。
這是一個帶有點兒黑色幽默的真實故事。
故事的起因原本委實簡單,成都一位名叫諶虹的少婦狀告某投資公司老闆黃某違反合同,不僅到期未支付她應得的紅利,而且當她憤怒地要求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