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高高坐席上面的法官以外,前面還有兩位速記員工,用老式打字機不停地打字。法官左側有三四個工作人員,還有三四位檢查官及其助理不時地進出,然後就是五六位法警在維持秩序,傳遞判決情況。
曲哲所處的是輕罪法庭,處理有關家庭暴力以及不交汽車罰款等事。前後幾位女法官處理這類案子看來輕車熟路,判案子就像批小學生作業一樣輕鬆。檢查官起訴時既短暫聲音又小,幾個判決曲哲還沒聽清楚,案子已經撤銷,犯人被當庭釋放了,而他明明看他們是用手銬銬著,被警察帶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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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節:法庭走個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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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後解釋,這些人中有的是汽車罰款未交,警察就早晨到家裡抓人,扣半天,法庭走個過場,再把人放掉。
快輪到曲哲的時候,有一位政府指派的律師找曲哲問話。
紐約的法律,每人都有權利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如果沒錢請律師,政府就派一位法庭律師,為被告申訴。他們的費用由政府支付,一小時十幾美金,和那些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一小時開價幾百美金的費用不可比擬。
政府律師就把這種工作當做義工,義務勞動一樣。由於他們的顧主是美國政府,與被告沒有金錢來往,沒有顧主與顧客的關係,他們不會費力氣在被告的案子上多花時間,只是在出審前粗粗地看檔案,和被告談幾分鐘,就匆匆上庭了。
曲哲根本沒想找律師的事,也沒有找律師的機會。他看著政府指派的律師是亞裔,戴著一副金邊眼鏡,一副精明強幹的樣子。亞裔律師把曲哲帶到一邊,跟他說道:
“你的案子材料我看了,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快講講當時的情況。”
曲哲剛才明明看見他很快打完了另一個人的官司,就過來找自己。關於曲哲的情況,他其實一概不知,所以想詳細地給他講述一下自己家庭剛發生的事。曲哲剛說了兩句父母的情況,他就打斷說:
“你不要給我講他們,只說說你們當時的情況。”
那時很想找人傾訴的曲哲向他解釋道:
“這是因為父母引起的,我妻子侮辱了我的父母,所以才吵的架。”
他不耐煩地說:
“法官沒時間聽你解釋,我還要替別人辯護,你得快點,如果你想出去的話。”
兩次被他打斷的曲哲看律師這個態度,知道多說了也沒用。就換了一個口氣,向他要求道:
“那就麻煩你給我妻子打電話,她並沒有真正告我的意思,而是一時衝動才叫的警察。”
看他有些猶豫,曲哲就說頭一天晚上,王昆來看他的事,杭湛已經向他表示悔意了,如果她不堅持,這事情就容易解決。曲哲也希望她能過來一下,陪自己走出法庭。
亞裔律師倒是同意曲哲的意見,認為妻子的態度比較重要,法庭在判決時會考慮到的。他真的去法庭上的公共電話亭打了電話。那電話亭在法庭的一個角落,用玻璃罩著,看來是專門給律師應急用的。法庭上不準使行動電話,不能交頭接耳,犯人和聽眾中間要有距離。聽眾中大部分人應該都是犯人的家屬。曲哲本來以為杭湛會在裡邊聽眾席上。
曲哲眼看著律師在電話亭中說了半天,還不停地記筆記,他和杭湛談話時比和曲哲談話還認真。和曲哲他都沒說幾句話,手上也沒記什麼。不管怎樣說,和杭湛有交流就好。
他回來時,表情變得更為嚴肅,對曲哲說:
“你妻子態度沒變,她就想懲罰你,不但不能來接你,還警告你出獄後也不能回家。”
曲哲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追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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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真的嗎?她真這樣說啦?”
律師點點頭,繼續說道:
“而且你父母已經不在家了,你妻子已經讓他們出去了。”
一個晴天霹靂砸在曲哲的頭上,曲哲又一次感到後背發涼,愣了半晌,說不出話來。法庭上女法官仍然在判決,曲哲已經聽不到她的聲音了,只覺得空氣像凝固了似的。僅僅一天,這個世界就變了樣子,曲哲已經不認識那個同床共枕十年的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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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母親告訴曲哲,他被帶走的當天下午,杭湛帶著唯唯滑冰回來了。吃過了父母給她們留下的飯,就悶在她們的房間裡不出來,也沒讓唯唯和爺爺奶奶說話。曲哲母親坐在客廳裡,足足待了四五個小時,等著杭湛將臥室門開啟,她實在不願意敲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