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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來歷。

我的父母二人從見面到登記僅僅才十來天工夫。領結婚證那天,父親領著母親來到婚姻登記所門前。我母親不夠結婚年齡,不敢進去,父親就一個人進去領了一張蓋有“潼關縣港口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大印、類似獎狀的《結婚證》。二人也沒有錢辦婚禮,坐了趟免費火車到北京大姑家就算完婚了。

《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 第四章 瘋狂國度(1966~1971) 十四、家門不幸

前面已經提到過,我的祖母年輕時養成了自私冷酷、飛揚跋扈、花錢大手大腳的性格,再加上祖父去世後長期守寡導致心理有些古怪,因此對這個兒媳婦的到來,她非常不歡迎。因為,這個兒媳婦是農村戶口,來了就是註定要吃“高價糧”的。同時,我母親比我父親整整小一倍,二人年齡差距達十六歲,人又長得漂亮,因此祖母認為我父親和母親之間的婚姻不可能持續多久。特別是,當時父親兄弟姐妹裡只有我父親一個人是單身和祖母住,這樣父親掙的工資就全給我祖母了,祖母可以大手大腳地花;一旦成家,肯定就得顧家,那麼錢就不順手了。故而我母親過門後,我的祖母對我的母親百般虐待,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我父親與母親結婚時,祖母因為大姑病重正在北京大姑家住著。父母旅行結婚到了北京,二人進門時本以為老人會很高興見到這個漂亮單純的兒媳,都歡歡喜喜的。誰知祖母見到我母親後,臉色一沉,把我的母親涼在一邊連飯都不招呼吃,就把父親單獨叫到一個房間裡“審問”。我母親被安排在陽臺一張行軍床上休息,聽到隔壁祖母與父親的爭吵,再就是祖母用柺杖打我父親的聲音。可憐我的母親當時才十六歲,本以為嫁了男人可以有個依靠,看到這個情景,頓時如跌入冰窟。

等回到鄭州以後,祖母就開始虐待母親,每天讓母親把家裡的一切家務都幹了。吃飯的時候,還必須吃兩樣飯,我母親得給祖母做好飯好菜的吃,自己只能幹吃粗糧,連菜都不許吃一口。我的母親年紀雖小,但從小捱整謹小慎微、逆來順受慣了,幹起活來非常賣力,想討婆婆的歡喜。但越是謹慎,祖母就越欺負她,經常破口大罵,一遇到父親在家時就天天唸叨著“過不成,過不成”,弄得父親成天心煩意亂,就把氣撒到我母親身上。

祖母這個人,在我少年時來過我家住過一段時間,一開始我還以為她會跟我的外婆那樣善良慈祥,但不久就發現,祖母和外婆完全是截然相反。根據我的觀察,我的祖母非常殘忍、自私、冷酷、欺軟怕硬,甚至有些邪惡。那一年她一來我們家就欺負我姐姐,弄得姐姐放學後不敢回家,在路燈下寫作業。祖母還拉攏我試圖讓我跟她一道欺負姐姐,可我不願意,她就對我這個孫子一點也不親,甚至還給我栽贓,害得父親發火打我,打時她還在旁邊哈哈直樂。不僅我的母親遭受她的虐待,而且我的嬸嬸、伯母,甚至姑父都曾被她虐待,但好在他們都有工作,因而除了生氣、打架以外還沒有別的。但是我母親沒有城市戶口、沒有工作,寄人籬下,因而也就只能任其魚肉。我母親原指望找了我父親能逃出苦海,此時又落到我的祖母這樣的人手裡,真是雪上加霜。

一九六七年年末,我的大姑病故。祖母、父親聞訊,去北京料理大姑後事。本來父親要帶我母親去的,但祖母偏不讓去,於是留母親一個人在家。一個月之後他們回來,祖母一進門就開始生氣,誣陷我的母親肯定把她的白麵偷到大姨家去了,還偷吃了她一顆白菜。我母親剛剛申辯了幾句,祖母就暴跳如雷、砸鍋摔碗。我父親本來就因為大姑的去世而正在心裡難過,再加上祖母這麼一鬧,又聽了母親的申辯,頓時怒從心頭起,伸手打了母親一耳光,讓母親滾出去。

我的母親從家裡被趕出來,受了這樣大的委屈,又不敢對外公外婆說,讓本來就在苦海中煎熬的二位老人傷心,於是到鄭州人民公園上吊自殺。當時母親已經抱定了必死的決心,因此打了一個結結實實的結。臨上吊前,母親還寫了一個條子留給我父親,上面有家裡地址,囑咐父親等外公外婆問時就說是出意外死的,千萬不要說是自殺的。剛吊起來時,母親還能聽到遠處高音喇叭裡的聲音,漸漸地什麼都聽不到了……

也是母親命不該絕,當時幸好有幾位行人路過,行人見狀大驚,連忙將母親七手八腳地放下,並且從她身上搜出了那張條子,隨即按地址通知了我的父親。等我母親緩過氣來,一睜開眼,就看到父親焦急地望著她,而祖母還在一邊幸災樂禍地說:“要死也是你自己要死的,誰也攔不住,政府也不會把我怎麼著。”直聽得圍觀的路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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