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就是我的知己。
他走了以後,Leon大喊:“這個Sam怎麼這麼笨! Unbelievable! Tom做他老闆實在太倒黴了。”——Leon的口頭禪就是Unbelievable,當他對你說Unbelievable的時候,他的意思是“你簡直就是個笨蛋”。
Leon大喊大叫的時候,隔壁的Derek轉過頭來看著我們笑。他是清華畢業的,在同時進公司的一群人中跟我最熟。
“我很欣賞你老闆,聰明,有個性。” Derek在MSN上對我說。
雙刃劍(3)
“可是他的聰明太有侵略性,簡直能無限摧毀人民群眾的自信心。”我發了一個哭喪著臉的表情。
“有挑戰才有動力啊。我老闆對新人沒有太高的期望,有的時候我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在幫她打雜,進步不大。她的理論是:先讓你幹一件容易的小專案,當你很快地幹好了以後,再給你稍微大一點的專案,循序漸進,一直到你能幹重要專案。”
我羨慕得無以倫比:“咱倆能換換嗎?如果實在沒辦法換老闆,把自己給換了也行。”
因為Leon恰恰相反,他總是叫囂著“我要對Mia拔苗助長”,把很多應該給資深專案經理的活兒都一股腦派給了我——我很懷疑他是不是中文水平不夠高,所以並不真正明白拔苗助長的含義。
更要命的是,他從來不一步步地教我怎麼幹這些活。他好像覺得我天生就應該會做,而且是獨立地做。
有的時候,因為我是新人,關於我的專案的事別人也會找他談。他事後總是說:“如果有一天別人都去找你,不來找我了,那麼你才算是合格了。”弄得我羞愧難當。
所以雖然他的座位離我近在咫尺,我有什麼問題也不敢去問他,寧可繞一大圈問別人,或者多花幾倍的時間自己琢磨。
如果我連滾帶爬地好不容易搞定了一些事,Leon也絕少表揚我。他覺得這簡直就是天經地義,如果是他自己做,肯定能用更少的時間處理得更好。但倘若有什麼事情我沒處理好,他就會大喊Unbelievable。
3
在這樣的壓力下,我每天都工作得很晚。
不光是我,對市場部的每一個人來說,OT都是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OT就是加班,“overtime”的縮寫。格子間旁的過道里碰到熟人,彼此問一聲:“今天OT嗎?”那種感覺,彷彿老北京在衚衕裡遇著了,互相問一聲:“吃了嗎?”
據說勞動法規定:一天加班不應超過3小時,一個月加班不應超過36小時。聽過之後只是漠然,彷彿與自己毫不相干。班依舊一天天地加著,早則七八點,晚則凌晨一兩點。
“為什麼你們每天都加班呢?”曉含不解地問。
我很耐心地給她解釋:
理由之一:“總有幹不完的活兒”。這裡的節奏總是很快,太多的專案要做,太多的事情要決定,太多的報告要寫……事情忙,人少,幹起活來沒人把你當人。而追求卓越的公司文化和激烈的競爭氛圍,卻又讓人不得不盡其所能地幹得好一些,再好一些,所以便任憑自己昏昏噩噩地忙著。
理由之二:“反正回家也沒事幹”。公司裡曾演繹過這樣的笑話:辦公室裡人人都在加班,只有一個人例外,他宣稱自己從不加班。於是大家都覺得特別不可理解:那你每天都在幹嘛呢?這笑話聽著有些誇張,卻也道出了些許事實。公司員工大多是外地人,而且未婚。尋常的日子,下班之後卻也無處可去,因此便也並不急著回家。每天加完班後,和同事一起找個小館子解決晚飯問題,抽支菸,聊會兒天,倒也免去了形單影隻的寂寞。
理由之三:“陪老闆加班”。倘若不幸碰到了一位酷愛加班的老闆,想要不加班都難。如果老闆夜夜十點才走,你卻日日準時離開,老闆的心理不平衡再所難免。即使是自己,也會有些無形壓力下莫名其妙的心虛。因此也只好陪著老闆一起艱苦奮戰啦,反正活兒總是沒有窮盡的……
我對曉含承認:“當然人性中都有嚮往安逸的本能,我們有時也抱怨加班甚至痛恨加班,卻又為了這樣或那樣的理由不得不加班。倘若有段時間真的一連幾天不加班,又會覺得心裡怪怪的。” 。 想看書來
雙刃劍(4)
曉含若有所思地搖頭。
我無可奈何地笑:“人在江湖漂,誰能不挨刀,就當是交學費好了。我告訴自己要向雜貨店的夥計學習,隱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