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兼愛”了,即使不能斷言你是虛偽的,那麼其實也很難真正做到。
‖餘秋雨:都說得很好。你們的水平,已高於外面不少學者對同類問題的討論。你們的優點是抓住了事情的“簡單理由”。“簡單理由”也就是“基本理由”,很多學者抓不住,只能靠引經據典、晦澀言辭來掩蓋。一切低智狀態總是以高智狀態來裝潢的,但真正的智者不喜歡雲遮霧罩。
安安認為,儒家有等差的愛,出於他們的理想體系;牧笛認為,出於他們對社會的關注重點;治辰認為,出於他們對於可操作性的設計。這三方面,都說到了儒家做這種選擇的合理性,都沒有說錯。
但是,產生的理由不等於產生的後果。儒家有等差的愛的後果如何?這是對這種理論的最好檢驗。由於儒家一直受到尊崇,因此這種後果也就有了兩千年的聚集。如果要看當年墨家批判儒家是否有道理,就要用這兩千年的聚集來回答。
事實證明,有等差的愛確實比兼愛更便於實行。按照儒家的設計,中國人把家庭倫理之愛發揮到了極致。但是,當這種家庭倫理之愛放大到朝廷倫理的時候,等差觀念就遠遠超越了仁愛觀念。等差把仁愛化作了敬畏、窺測、追隨,變成了一種上下服從的行政文化。這種狀況對於王朝體制的鞏固、社會管理的強化有很大的幫助,但在中華文明的精神素質上也帶來嚴重的缺漏。
例如,長期以來中國仕子追求“忠孝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