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的席位。公共租界裡的
大多數領袖人物都被撤職:正是他們在 20 年代初使商會成為有威信和有影響
的組織。自此以後,商界受華界小企業主和商民協會的控制,他們沒有能力
或者不願意反對當權的政府。新的大上海市商會只不過是當地政府的一個齒
輪罷了。①
根據 1927 年 7 月和 1930 年 5 月頒佈的法令,上海市政府在中央政府的
直接控制下享有極其廣泛和重要的政權及司法權。所有的商業組織都要受它
的社會局的監督。自 19 世紀以來使這些組織得以管理各城市社群的發展方
向,被粗暴地扭轉了。自此以後,市政當局不斷侵佔歷來屬於商會和行會的
領域,一切職業上的爭執都要由市政府來解決;收集各種經濟統計資料、辦
理各種慈善事業,也都由市政府負責。
資產階級被剝奪了自主的代表機構,失去了對地方事務的管理權,並且
從他們的傳統活動中被驅逐了出來;也同樣失去了對某些反對外國的運動的
控制,20 多年來他們曾經致力於發展這種運動,並從中得到好處。
納稅華人協會繼續抗議公共租界工部局強徵稅收,不過不再從商會的顯
① 雪莉?加勒特:《商會》,載伊懋可和施堅雅編:《兩種社會之間的中國城市》,第 227—228 頁。科布
爾:《國民黨政權》,第 23 頁。
要人物接受指示,而是從國民黨在上海的商民部接受指示。①抵制運動本來是
商人們抗議外國權勢的一種自發的社會抵抗形式,政府終於試圖將它制度
化。政府終於得到了一種雙刃武器,既可以對付帝國主義,同時又可以對付
資產階級。在 1927 年 6 月日軍於青島登陸所引發的運動中,學生和商人都沒
有掌握主動權。群眾團體集合的地方是國民黨在上海的總部,各種規定從那
裡發出,對違犯規定者的處分也由那裡公佈。雖然準備用來囚禁奸商的牢房
似乎經常是空著的,這次抵制仍然給了當局一次控制商業團體的機會。抵制
的制度化在以後的運動過程中變得更加正規。作為對日軍再次在山東登陸的
回答而組織的 1928 年的抵制運動,從一開始就是由政府控制和指導的。5 月
初《中央日報》大字標題的內容是:萬眾憤怒抗議日本出兵,在黨的領導下
集中權力。②7 月末舉行的一次全國抗日會議規定了全中國所有抵制組織的正
當行動,這一次牢房並沒有空著,至少在漢口是如此。③
1931—1932 年的抵制運動標誌著這一發展的高峰。反對日本侵略滿洲的
全國性抗議鬥爭完全掌握在國民黨當局的手裡。日本在國際聯盟聲稱,是中
國當局自己組織了這一運動,這並不是沒有根據的。日本人引證了一份檔案
——1931 年 9 月 25 日行政院發給各省市當局的備忘錄,標題是:抗日行動
計劃。它明確指示:各級黨部都應透過各群眾團體組織“抗日救國會”。④C.F.
雷默向全世界為中國的論點辯護,說這是一次自發自主的行動,政府當局並
未插手,但他也承認這次抵制運動和以往各次相比,配合要好得多。受控制
的“自發”群眾運動這一策略,並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新發明。
資產階級被剝奪了一切主動權之後,發現它長期進行的那種“救國”鬥
爭被用來對付它自己了。事實上在 1932 年末,對真實的或想象的違反抵制規
定的行為的懲罰,有了一種新的特點。不再像以前那樣登記在案、罰款或者
銷燬貨物。現在是那些其名稱會引起人們回憶的秘密團體,“上海除奸熱血
團”“鐵血團”等等,對得罪了人的商人採取赤裸裸的恐怖行動了。在政府
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