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東時報》上發了一篇《三天偵破編劇殺人案,中國神探龍應天堪比福爾摩斯》的文章,龍應天見後怒不可遏地破口大罵記者:“怎麼可以拿我和那愚蠢無知得連偵破推理常識都不具備的福爾摩斯比?”
記者頂著碓窩唱戲——費力不討好,不由滿腹委屈:“龍隊,福爾摩斯怎麼會不具備偵破推理常識?”
“你丫看過《血字的分析》沒有?”龍應天打心眼兒裡瞧不起福爾摩斯,拿他和福爾摩斯比,對他來說簡直是侮辱他的智商。
“看過……”記者膽顫心驚。
“那我問你,兇手視若生命的珍貴戒指,他應該會很仔細地儲存吧?”
“當然了,兇手一直帶在身上,風餐露宿那麼多年都沒有丟失過。”記者越發惶惑。
“你丫記性不錯,就是弱智了些。稍微動點腦子想想,就知道這是一個巨大的破綻。兇手儲存了十幾年的戒指,定然不會隨意放在身上,是吧?但這枚戒指居然因為他彎腰而跌落出來,可見兇手並沒有在儲存這枚戒指上花工夫。假如會如此輕易地掉出來,一早就掉在了他出逃的路上,睡覺的草地上,翻牆的牆邊或拉車的途中,哪兒還有可能有機會儲存到作案現場?一枚光溜溜的戒指,不加以包裹便能隨身帶十幾年,然後恰好遺失在現場。你小子說,這可能麼?”
“這……”
“還有,僅憑一枚戒指,就能斷定此案有女性介入嗎?”
“這……有問題嗎?”記者囁嚅著。
“這不腦子有病嗎?你丫怎麼不動腦子想想有哪些人可以帶著戒指?戴在手上的戒指不可能跌落對吧?因此可斷定這枚戒指是帶在身上的。而把戒指隨身帶著的,有求愛的人,也有珠寶商,不是嗎?從這點便可斷定,案子頂多和女性有關,而不能推測有女性參與作案。何況,戒指還有男款呢。你說,這不是連基本的推理常識都不具備嗎?”
“龍隊教訓得對……”
“不能僅憑首飾出現在現場(戒指、耳環、項鍊等)就斷定有女性參與案件,頂多可斷定殺人動機與女性有關。你丫懂了嗎?”
“……”
打那以後,再無人敢說他是中國的福爾摩斯了。
我們這位脾氣火暴的龍應天隊長年紀不過二十八歲,卻是已經工作了九年,警銜已至三級警監的資深警探。在這九年中,龍應天在國際刑警組織總部渡過了三年。六年前,龍應天進入市公安局刑偵處,以其過人的細節觀察力屢破大案要案,曾僅憑一盆洗澡水就偵破了盜竊案,而他偵破的“人油案”已經作為傳世經典案例寫入了教材。
不過龍應天生性孤僻,脾氣暴躁,不擅與人交往。在他看來,和屍體打交道要比和活人打交道容易得多。當然了,李局長除外。這個世界上,李局長是唯一無限寬容甚至是縱容他的尖刻、他的憤世嫉俗以及他的任性的人。用李局長的話來說:天才都是偏執狂。龍應天固執起來能讓局裡所有人都發瘋,最誇張的一次是為了證實某個被害人並非自殺,他竟然欲透過跳樓來證實受害人實非自己跳樓摔死,而是被人所害。雖然此舉令李局長大為頭疼,不過最終讓所有人都相信了他的推斷。
龍應天趕至現場——鄭長豐的辦公室。
這是一間裝修雅緻的辦公室。門開東南角,東牆鄰技術部會議大廳,西牆為觀景窗,南壁為檔案櫃,北側是辦公桌。西北角那棵兩米高的喬木盆栽是辦公室裡唯一的綠色。
被害人鄭長豐斜臥於血泊中,只見他雙目怒睜,極度驚恐的表情把臉都扯變了形。他的一隻手還長長地伸著,無力地搭在報警器上,看得出來,鄭長豐是竭盡全力地掙扎,才爬近報警器的。
“龍隊,從傷口上看,兇手是在受害人背後開槍的。”胖法醫將龍應天領到了被害人鄭長豐的辦公室。龍應天推開窗戶,對面沒有任何建築物。當夜下著雨,但由於颳著東南風,西北向的窗臺並沒有雨打的痕跡。但那顆盆栽卻似乎受過強烈振動一般,一些枝杆上的樹皮碎渣散落於地。龍應天走上前去,看見盆栽的枝幹上,留下了明顯的摩擦痕跡。他舉著自己那高達一千四百萬畫素的單反相機,拍下了這一奇怪的痕跡。
突然,龍應天的眼睛被辦公桌上的半張圖紙吸引住了。他轉身看了看那排白色的檔案櫃道:“將圖紙單獨取證,二十四小時內,不得有任何人員進入該辦公室。”說著,龍應天走近辦公桌,只見辦公桌的抽屜開啟著,裡面的防盜裝置已經破壞,只剩下帶血的防盜鋼箍。
他小心地提取了這些血跡,然後喝問:“誰是保安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