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3 / 4)

小說:哈爾羅傑歷險記 作者:翱翔1981

的地方,如果在這會兒突然將他們喚醒,那麼就來不及將神靈召回自己的體內。”

當地人如此眾多的懼怕令兩個男孩子傷感,他們以前從未意識到,與一萬年前相比,生活在當今的時代是多麼幸運。雖然,現今世界還存在著許多錯誤之處——但是其優越之處卻遠遠超過石器時代。

哈爾與羅傑並不懼怕數以千計的鬼神——石中、樹上之鬼、水鬼、雷鬼、風鬼、令人寒冷的鬼、使人生病的鬼、已故先輩變成的鬼,鬼、鬼、鬼。他倆在四處活動時並不因懼怕這些鬼而膽戰心驚。

唯一讓他們考慮的鬼是他,他在下大獄前曾向他們發誓說,“等我出去就找你們算帳。”

“不過我們用不著為凱格斯而憂心忡忡,”哈爾說,“他離我們遠得很,牢牢地鎖在獄中,永遠也出不來了。”

15、科摩多巨蜥

這些食人的土人雖然見識少,卻並不愚笨;雖然不識字,卻能將某個訊息傳至百里之外。在這方圓百里的範圍內,所有的村民都已獲悉艾蘭頓河上游的村裡來了三個白人。

訊息是這樣傳遞的,用一根重棍捶擊空心的木墩,聲音可以傳送到幾里外的鄰村,如此擊鼓發聲,相繼傳遞。

捶擊是按某種縮語碼的形式,兩聲連擊代表一個意思,兩聲慢擊表示另一個意思,三擊又表示其它的意思,如此可達27下,也是他們計數的最高值了。雖然各村所講語言不同,但是擊鼓的語言是相同的,所以這訊息也就不脛而走,傳到一個又一個山谷。

當地人最接近讀寫的方式即是在身體上進行紋身。婦女面板上刺的某些條紋表示已婚,一些曲線花紋表示是某個首領的女兒,雙目下刺的花紋或者從下顎至胸間所刺花紋說明其父勇敢殺敵。每個村莊有各自的語言標誌,有心者一眼就可看清楚某個人寄居的村落。

當然這種書寫是令人痛苦的,用一根尖尖的西谷刺在面板上劃出圖案,被劃開的口子上又灑上炭灰,傷口感染是時常發生的,往往引起發病乃至死亡。

“真是不可思議,他們居然在幾乎一無所有的情況下生活,”哈爾說,“他們不需要桌椅床鋪,不需要毯子、衣服、鞋襪,也不需要餐碟;他們對叢林瞭如指掌,何種根、葉、果可食,何種有毒;他們設定陷阱捕捉動物;他們下河捕捉活魚;他們磨石而取火;他們揉搓睡蓮葉從葉中取水而飲;他們行走敏捷、攀爬靈巧,比我們可強得多;他們用藤條就能編成魚網;僅用石刀就能造出造型美觀的獨木舟。”

“再看看他們是如何保持個人清潔的,”特得船長說,“就是因為不穿衣,才能保持乾淨的。新幾內亞有些地方,人們穿布衣服,結果衣服變得髒乎乎的,人也一樣髒,因為他們不習慣洗衣服。可是,這兒地方的人以乾草、樹葉做衣,可以每天更換。棉、毛料的衣物很貴重,不能輕易扔丟,所以人們就常年穿戴,直至衣物滿是汙垢、變成碎片。不過,草可就便宜多了,每天你都可以穿一身新裝。”

有一個村民一路跑過來,手中拿著敵人的人頭。這個被殺的人是因在附近的叢林中窺探而被發現的。全村的人圍攏過來,觀看那人頭。

“啊,我知道他,”有人道,“他是多門部落的,他已經擄走我們許多人的頭了,是個很厲害的傢伙,聰明得很。”

“他什麼意思?”哈爾問。

特得船長解釋說,“你們沒有注意到嗎?特姆貝蘭裡放的頭骨,有些帶著洞。碰上哪個人聰明、勇敢、力大無窮,那他的頭就會落得如此結果。將他頭砍下的勇士也想聰明、勇敢、力量無窮,所以他就在頭前額上挖個洞,取出腦漿吃掉。”

“這確實很不好,”哈爾也承認這一點。“可是你要回到石器時代,也會幹這種事的。人們都想精明,這是很自然的,可是在無法上學讀書的條件下,他們怎麼才能變聰明呢?所以,吃了聰明人,你也會聰明,這種腐舊的迷信觀念不僅在新幾內亞有,在其它地方也依然存在。在婆羅洲、蘇門答臘還有非洲的一些地方,人們認為吃下智慧的敵人就會使自己聰明。不過,也並不一定非是敵人不可,或許就是部落的首領,或許是你本人的父親,你對他熱愛、崇敬之至,希望他周身的優點全部融進你自身。”

“野蠻、殘忍。”羅傑說。

“我們是這樣看。然而,這些人並不真殘酷,他們對我們多麼好、多麼善良,而且,他們相互之間很好。看看那位擄人頭的——正坐在鼓上,雙膝上各坐著一個孩子,真是個完美的慈父形象。探險家範得庫克到過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他發現與‘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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