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自己提筆研墨。
委託人識字不少,侯府的千金若是睜眼瞎,那就不好看了。
不過對於春眠來說,識字就好。
識字便有文章可以做。
春眠早就已經有了打算,在這個位面,自己的職業規劃就是:當個話本寫手。
委託人從前在侯府,也看過不少的話本故事,春眠在星際也有讀過各種小說,故事。
如今提筆,也不算是太難。
只需要知道,當下流行的套路是怎麼樣的,就可以。
好在委託人從前在侯府讀過一些,春眠回憶一下,倒也能抓住套路。
不外乎就是高門貴女vs寒門書生,名門公子vs市井民女。
不管哪個時代,狗血永遠是大熱。
哪怕被吐槽,但是吐槽的前提是,你得先看。
春眠就覺得狗血挺好的,如果可以,把春家那一家子的陰私也寫進來,想來會很刺激。
因為春家人大概沒什麼機會知道,在他們不知道的一個位面,有人將他們家那些個狗血糟心事兒書寫成冊,供人隨意翻讀。
春眠在腦子裡構思,寫這種故事,連載不佔什麼便宜,得是短篇這種,隨寫隨走,馬上能看到結局的。
所以,春眠只構思了一個兩萬多字的故事,自己在心裡來回斟酌醞釀了一番,這才提筆。
春眠沒打劃稿,畢竟紙貴,沒必要。
岳氏不過睡了一個午覺,當然這個午覺可能有些久。
當她醒來,就發現自己身邊放著一本簡單的書冊。
“這是……”岳氏不懂,看著封面上,娟秀的小字寫著《白狐與書生》,岳氏疑惑的看向了春眠。
“隨意寫著玩的,母親先幫我掌掌眼,若是效果好,拿到書坊裡,說不定還能賣個幾十文錢。”春眠笑著解釋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