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電瓶車收進了空間裡。
壯獸跳過來,暫時並沒有發起攻擊,估計是在衡量彼此之間的實力差距,或者說是對方在選取攻擊的角度。
“看著像是蜜獾,可是這不科學啊!”春眠盯著看了一會兒,然後抽出自己心愛的小拖把杆。
聽春眠這樣說,霍維一臉被雷劈了的表情,那表情似乎是在說:你在說什麼夢話呢?
蜜獾那是草原平頭哥啊,它不該出現在這裡。
不過想想春眠說的,這不科學,顯然春眠也知道,這個物種不應該出現在這裡的。
可是偏偏就出現了。
只是如今都末世了,又有哪裡應該不應該的。
晉城如今熱成這個鬼樣子,草原平頭哥千里奔襲過來暫居一下,似乎也沒什麼不對。
只是,對方是怎麼來的呢?
霍維還沒想明白呢,平頭哥已經發起了進攻!
平頭哥之所以稱之為平頭哥,就是因為對方打架的特質。
這個物種的一生,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
對於平頭哥來說,打架是一生的追求,而且人家打架不挑對手,看見誰都不服。
用八個字來評價平頭哥,其實還蠻貼切的:生死看淡,不服就幹。
人家連老虎獅子都不慫,甚至可以一挑多,還能全身而退,會怕區區幾個人類?
所以,在找好了攻擊角度之後,平頭哥已經上了!
這個時候,就別想著,什麼保不保護野生動物了。
小命都要保不住了,就別想有的沒的!
而且變異的物種,它不在保護名單之內。
霍維直接放的火系異能,春眠則是拖把杆衝上前去。
對於平頭哥,打不死它的,只會讓它更強大。
問題是這個物種,還踏馬記仇!
記仇的小本本有辣麼————————高!
如果不能一擊必殺,就等著對方不死不休的報復吧。
所以,此戰必不可能輸,也必不可能退!
問題是,他們需要面對的不止一個平頭哥,還有不斷圍過來的喪屍。
霍維在衡量了一下兩方的差距之後,一時之間都不知道,自己該打誰。
原本他是想和春眠分開打的,但是想了想,沒辦法分啊,不管哪一個,他都不放心讓春眠自己來。
所以,一起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