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也不要董事會席位,所有投票權全部送給ceo,純純的金錢交易。
謝爾蓋…布林一聽,驚呆了,這簡直是天上掉下個金蛋,迅速帶亞瑟見了拉里…佩奇,並很快簽了投資協議。
畢竟,這樣的投資協議,還不籤,那就真的是傻了。
此事一成,便在投資圈炸開了鍋。人們在嘲笑亞瑟無頭腦,不顧基本常識,放棄了一個投資人該有的回報!
沒想到這樣的負面評論,竟讓亞瑟在美國有了相當的知名度。不僅自己贏得了不少的朋友,還被邀請去投資其他的網際網路未來之星,而數額均在數億美元以上!
從社交遊戲網站zynga到早期的團購網站groupon,從facebook、微信服務twitter到專業的linkedin,所有這些網際網路公司都向他敞開了大門。
亞瑟投資這些公司的方式和投資google是一毛一樣:出高價,並且不要任何決策權。
被亞瑟這樣一攪和,矽谷的其他公司創始人也紛紛要和投資人討價還價,要求享受同樣的待遇!
這時人們才意識到,亞瑟用了一種新型的投資手法:
一是,放棄決策權的做法看似愚蠢,卻有個立竿見影的好處,那就是什麼專案都能投。
二是,別人投資的時候都得先選邊站隊,因為你投了一個公司之後,想再投競爭對手可就難了。
但亞瑟卻沒這問題。
於是亞瑟既投google又投百度,既投facebook又投twitter,既投阿里巴巴又投京東,雖然這些公司相互間掐得昏天黑地,但ceo和亞瑟都是哥們兒,聽上去頗有點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感覺。
歐洲的網際網路投資專家說:這是一位做事謹慎的投資人,他投資暴漲股份的時間並不算太早,他這樣做是為了躲避風險。
亞瑟看似隨意的投資實際上非常講究,概括下來就是三條基本的準則:
第一:比較青睞新概念高科技公司;
第二:一般不投早期初創公司,;
第三:高額投資,要麼不出手一出手就是大手筆。
亞瑟說:能把公司做到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