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了老農家中。
第四百三十六章:狩獵
老農姓程,想是平日這山溝溝裡罕有人來訪,查文斌道明來意說想要留宿一宿,老人家顯得很高興,說是要去弄只雞來下酒,被查文斌給阻止了。
“使不得、使不得,來投訴已經是打攪老人家了,怎能還要殺雞呢?”
那老農又進屋換了一身迷彩服,腳上是山區人特有的一種襪子,我們那管它叫山襪。這種襪子一般是用廢棄的牛仔褲做的,正反兩層,襪子的底部得用做布鞋的手法,納千層鞋,密密麻麻的用的都是麻線編制的紋路。這種襪子長一般到小腿肚,上面用鞋帶或者布條子紮緊,山區林間多螞蝗,有了這種襪子,螞蝗便傷不了人。
一看那老農換了這裝備,查文斌還有些不解,這天也不早了,山坳裡頭天黑的都比較早,再過個一小時就該摸黑了,老人家難道還想上山不成?
老農手上拿著一盞礦燈,轉身又去了房間,沒一會兒笑呵呵的出來了,手上竟然還拿著一杆土銃。2000年左右,我們那的獵槍基本都被國家統一收繳了,沒想到這老人家還留了一把。
他拍了拍斜揹著的土銃,笑著說道:“既然你們不讓我殺雞,那我就給你們弄點野味,不是自家養的吃起來總沒問題吧?”
查文斌對於吃什麼是真不講究,但看這老人的客氣勁,他要是再推三阻四的,那就顯得有些做作了。另外就是,他也想跟著老農後面走走,熟悉熟悉這裡的情況,便就要求和他一塊兒上山。
老農打了口哨,只聽門外一陣風響起,那條大黃狗飛一般的衝了過來。可能它是真的被超子給整怕了,到了門口見裡頭有生人,一個剎車停在了大門處,小心翼翼的用鼻子嗅了一陣確定那個整它的人已經走了後才翹起尾巴大搖大擺的走了進來。
三個人帶著一條狗開始向山裡走,他們這是準備去獵山雞,也就是野雞。
獵山雞是一門技術活,光槍法好,那是沒用的,小時候我曾經有幸跟父親也去獵過一次,所以記得比較清楚。要想獵到山雞,時間必須是太陽下山後,天色還沒有大黑,此時需要人有一對非常靈敏的耳朵。山雞在天黑之前會完成覓食,因為它們在夜間的視力非常不好,所以山雞會選擇在這個時間點飛到樹上去過夜。而獵人,在傍晚時分,就需要豎起耳朵聽山雞飛的東西,它們的翅膀和叫聲都會暴露出自己的方位。
確定了大致的方位後,獵人只需要帶上獵槍和強光手電便可以收穫獵物了。山雞是站在樹上睡覺的,當人用強光手電照住它的時候,山雞就會陷入短暫性的失明。此時的它們是不會動的,只會傻乎乎的站在樹杈上當活靶子,而像老農用的這種土銃,裡面裝填的是黑火藥和小鋼珠,殺傷面積是成片的,而山雞又是成群活動的,我父親的曾經最高紀錄是一槍打下來六隻。
老農是順著白天他們走的那條小溪走的,他說山雞喜歡在溪邊活動,走了一里路,又饒到竹林裡頭,七拐八拐後出現了一大片的楓樹林。
這些個楓樹林粗的有兩三人合圍,最細的也有水桶粗,這些樹上都訂著一塊藍色的鐵皮小牌子,上面統一寫著:古樹名木、依法保護。老農說,這是前年縣裡頭派人來訂的,很少有人知道這裡有塊林子,聽林業局的人說他們也是透過衛星遙感才發現的。
楓樹林裡時不時的影藏著一些小土包,偶爾也有幾塊殘碑露在地面,大多都不是完整的。老農說這地方他們是在五十年代遷過來的,他們來的時候這裡就已經這樣了,鄉下人講究規矩,他們認為這裡既然是有人先佔了,便不可以再來打擾。於是這片林子外圍一里地範圍幾乎都不再砍伐,灌木叢和竹林也是越長越密,到了現在就徹底被包圍在裡頭。
老農選擇的狩獵點就是這片楓樹林,他也是打獵的時候才會來,這地方人的氣味幾乎沒有,野獸自然也就多。老農已經不打獵很多年了,若不是為了招待他們,自己也不會獨自進山。
以查文斌的經驗看,這地方是背陰面,常年曬不到太陽,雖然說山腳下有條小溪,但水勢太小,山勢又很險惡,實在不像是一個大規模的墳地。看著那些個小土包,他估摸著應該就是普通的先民聚居地,隨便挑個方便的地兒葬了。
但是很快,他就推翻了自己最初的判斷。就在老農蹲守的地方,查文斌看到了幾塊切割整齊的長條巨石,上面已經佈滿了苔蘚,大多數已經斷裂。他抬頭一瞧,果然,在離自己約莫五百米的山頂上隱約有一座建築。天色太暗,這裡林子又太密,查文斌想問老農,卻被老農做了一個禁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