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製造了一個畏罪潛逃的假象,也是小騾子讓他這麼做的!原因很簡單,小騾子事先和他說了,你不論輸贏,都能得到十萬塊酬金,但是你要贏了,就能又得到三十萬!要是將對方打死了,那對方的十萬塊也給你了,你就能得到五十萬!
不過打死人了,你總得跑路吧?你要是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別人肯定會懷疑你,不過你要是因為一些小事兒,事出有因的畏罪潛逃,別人自然也就會將你給忽略掉了!
一點兒小問題,是絕對不可能成為通緝犯的,所以楊冒靈想想的確是這麼回事兒!他長得五大三粗,又是混混出身,打架鬥毆那是家常便飯,要是真一個不小心將對方給弄死了,那倒真不是什麼太難的事兒!
而且,聽說贏了還能多得三十萬,楊冒靈就知道,這場比賽恐怕肯定是你死我活那種硬拼了,要是真沒有了最後的力氣,誰甘心這三十萬獎金從腳下溜走?
所以,為了取勝,只能將對方往死裡打了!只有這樣,才能穩贏!而且還能將對方的十萬塊也弄到手來!
楊冒靈本身就是個混混,人命也是不怎麼在乎的,尤其是在這種地下拳場裡,真打死了人,拳場的老闆也肯定不希望事情鬧大的,到時候自己一走了之,過那麼幾年,這事兒平息了,自己也就沒什麼事情了。
只不過,楊冒靈的想法是好的,現實卻是殘酷的。
當他看到臺上那個看起來不怎麼起眼的矮個子壯漢,一連贏了兩場比賽之後,楊冒靈有些心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