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希特勒和戈培爾似乎不想將後門堵死,故而實際上承認赫斯“對於元首的大量和平方案的瞭解比任何人都多”。既然赫斯已經“叛逃”,那麼赫斯家族也就在劫難逃了。其實不然。1941年10月2日,赫斯的父親去世,希特勒給赫斯的母親發去私人唁電。博爾曼據此得出希特勒並未與赫斯家族斷絕關係的結論,亦隨後發出唁電。
綜上所述,完全可以認為赫斯飛英並非自作主張,而是奉令行事:“精神錯亂”、“發瘋”、“幻覺”都是納粹為擺脫赫斯使命的失敗所帶來的困窘而尋找的託辭。不過,赫斯的使命只有希特勒、戈林、裡賓特洛甫等極少數納粹要員知情。至於具體的飛英日期,則是赫斯自行決定的。
沃爾夫·赫斯透過對大量事實的分析研究,認定赫斯飛英是英國情報機構設定的圈套。其中最重要的事實是,赫斯飛抵蘇格蘭之時,漢密爾頓公爵正在蘇格蘭西海岸的特恩豪斯空軍基地值班,透過雷達掌握有關情況。而在此之前,漢密爾頓公爵曾親自駕機升空觀察。
9。兩巨頭的手握到了一起(1)
羅斯福總統對希特勒、墨索里尼的狼子野心可謂洞若觀火。羅斯福試圖有所作為,卻受到兩條繩索的束縛: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盛行的孤立主義和1935年美國國會透過的中立法。
孤立主義的知名人物查爾斯·林德伯格上校,曾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鬥英雄和王牌飛行員。他的廣播聽眾很多,據稱僅次於羅斯福總統。林德伯格極力維護美國的“和平”與“孤立”,告誡人們:“有人說,我們的國境線就在歐洲。這是外國的宣傳,千萬不要上當。我們東有大西洋,西有太平洋,這還不夠嗎?大洋是個大屏障,連飛機也難以飛越。”
孤立主義勢力的頭面人物有參議員威廉·博拉、海勒姆·約翰遜和傑拉爾德·奈。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修正派歷史學家認為,德國是對第一次世界大戰這場“悲劇”責任最少的國家之一。如果德國不應對這場戰爭負主要責任,那麼,凡爾賽條約就是可怕的欺騙與不公,而美國人民正是被騙去為一種沒有價值的事業進行戰鬥的。這些所謂的“新觀點”在1932年以後,由於一些聳人聽聞的揭露而燃燒起來,並且迅速在公眾之中傳播。1933年,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就有關武器貿易及其在世界政治中的“有害影響”進行調查。1934年4月,美國參議院透過由參議員傑拉爾德·奈提出的準備對軍火工業進行特別調查的決議案,奈出任調查委員會主席。奈委員會的調查報告聲稱,戰爭主要是經濟原因引起的。調查報告肆意誇大銀行家和企業家對於參戰決策的影響,從而歪曲美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原因。美國公眾讀到調查報告之後,普遍感到了一種遭受愚弄的屈辱,因此下定決心“這種悲劇性錯誤不應重犯”,“不參與歐洲戰爭,加強國內民主,美國人就可以作出最大貢獻”。
1935年8月20日,美國參議院對外關係委員會主席基·皮特曼參議員提出一項決議: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間發生戰爭或進行戰爭時,禁止美國武器裝備輸出;美國船隻為任何交戰國運輸武器或將武器運往任何交戰國均為非法;授權總統警告美國公民不要乘坐交戰國船隻。8月21日,參議院透過該項決議案。美國國務卿科德爾·赫爾勢單力薄,所能做到的只是說服眾議院修改該項決議案,將強制禁止輸出武器條款的有效期限制為6個月。經此修改,該項決議案迅即被國會透過,通稱1935年中立法。8月31日,羅斯福懷著焦慮不安而又無可奈何的心情批准了皮特曼決議案。
1935年10月,墨索里尼藉故從厄利垂亞和意屬索馬利亞向阿比西尼亞(即衣索比亞)發起進攻。兩天之後,羅斯福下令禁止武器輸出。美國國務院則坐等國際聯盟的行動。國際聯盟軟弱無力的制裁,使法西斯義大利於1936年5月完全征服了阿比西尼亞。
美國國會決心制定永久中立法以代替將於1936年2月29日到期的皮特曼決議案。參議院明確表示,不會給予總統區別侵略者與被侵略者以便只對侵略者禁止出口物資的權力。赫爾國務卿試圖說服皮特曼參議員和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薩姆·麥克雷諾茲眾議員提出一項法案,延長不加區別的武器禁運,但增加實際禁止輸出基本原料和向交戰國提供信貸的條款。參議員約翰遜、博拉和奈對此激烈反對,攻擊赫爾法案是針對義大利,並用以加強國際聯盟的制裁措施的。此舉導致參議院對外關係委員會拒絕公佈赫爾法案。與此相反的是,美國國會將皮特曼決議案的有效期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