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3 / 4)

小說:呂氏春秋 作者:瞎說唄

也。”於是令貴人往實廣虛之地。皆甚苦之。荊王死,貴人皆來。屍在堂上,貴人相與射吳起。吳起號呼曰:“吾示子吾用兵也。”拔矢而走,伏屍插矢而疾言曰:“群臣亂王!”吳起死矣,且荊國之法,麗兵於王屍者盡加重罪,逮三族。吳起之智可謂捷矣。

齊襄公即位,憎公孫無知,收其祿。無知不說,殺襄公。公子糾走魯,公子小白奔莒。既而國殺無知,未有君,公子糾與公子小白皆歸,俱至,爭先入公家。管仲扞弓射公子小白,中鉤。鮑叔御公子小白僵。管子以為小白死,告公子糾曰:“安之,公孫小白已死矣!”鮑叔因疾驅先入,故公子小白得以為君。鮑叔之智應射而令公子小白僵也,其智若鏃矢也。

周武君使人刺伶悝於東周。伶悝僵,令其子速哭曰:“以誰刺我父也?”刺者聞,以為死也。周以為不信,因厚罪之。

趙氏攻中山。中山之人多力者曰吾丘窵。衣鐵甲操鐵杖以戰,而所擊無不碎,所衝無不陷,以車投車,以人投人也。幾至將所而後死。

慎行論第二

作者:呂不韋

○慎行

一曰:行不可不孰。不孰,如赴深溪,雖悔無及。君子計行慮義,小人計行其利,乃不利。有知不利之利者,則可與言理矣。

荊平王有臣曰費無忌,害太子建,欲去之。王為建取妻於秦而美,無忌勸王奪。王已奪之,而疏太子。無忌說王曰:“晉之霸也,近於諸夏;而荊僻也,故不能與爭。不若大城城父而置太子焉,以求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說,使太子居於城父。居一年,乃惡之曰:“建與連尹將以方城外反。”王曰:“已為我子矣,又尚奚求?”對曰:“以妻事怨,且自以為猶宋也。齊晉又輔之。將以害荊,其事已集矣。”王信之,使執連尹,太子建出奔。左尹郄宛,國人說之。無忌又欲殺之,謂令尹子常曰:“郄宛欲飲令尹酒。”又謂郄宛曰:“令尹欲飲酒於子之家。”郄宛曰:“我賤人也,不足以辱令尹。令尹必來辱,我且何以給待之?”無忌曰:“令尹好甲兵,子出而寘之門,令尹至,必觀之己,因以為酬。”及饗日,惟門左右而置甲兵焉。無忌因謂令尹曰:“吾幾禍令尹。郄宛將殺令尹,甲在門矣。”令尹使人視之,信。遂攻郄宛,殺之。國人大怨.動作者莫不非令尹。沈尹戍謂令尹曰:“夫無忌,荊之讒人也。亡夫太子建,殺連尹奢,屏王之耳目。今令尹又用之殺眾不辜,以興大謗,患幾及令尹。”令尹子常曰:“是吾罪也,敢不良圖?”乃殺費無忌,盡滅其族,以說其國。動而不論其義,知害人而不知人害己也,以滅其族,費無忌之謂乎!

崔杼與慶封謀殺齊莊公。莊公死,更立景公,崔杼相之。慶封又欲殺崔杼而代之相,於是扌豕崔杼之子,令之爭後。崔杼之子相與私哄。崔杼往見慶封而告之。慶封謂崔杼曰:“且留,吾將興甲以殺之。”因令盧滿嫳興甲以誅之。盡殺崔杼之妻子及枝屬,燒其室屋,報崔杼曰:“吾已誅之矣。”崔杼歸,無歸。因而自絞也。慶封相景公,景公苦之。慶封出獵,景公與陳無宇、公孫灶、公孫蠆誅封。慶封以其屬鬥,不勝,走如魯。齊人以為讓,又去魯而如吳,王予之朱方。荊靈王聞之,率諸侯以攻吳,圍朱方,拔之。得慶封,負之斧質,以徇於諸侯軍,因令其呼之曰:“毋或如齊慶封,弒其君而弱其孤,以亡其大夫。”乃殺之。黃帝之貴而死,堯舜之賢而死,孟賁之勇而死,人固皆死,若慶封者,可謂重死矣。身為戮,支屬不可以見,行忮之故也。凡亂人之動也,其始相助,後必相惡。為義者則不然,始而相與,久而相信,卒而相親,後世以為法程。

○無義

二曰:先王之於論也極之矣。故義者,百事之始也,萬利之本也,中智之所不及也。不及則不知,不知趨利。趨利固不可必也。公孫鞅、鄭平、續經、公孫竭是已。以義動則無曠事矣,人臣與人臣謀為奸,猶或與之,又況乎人主與其臣謀為義,其孰不與者?非獨其臣也,天下皆且與之。

公孫鞅之於秦,非父兄也,非有故也,以能用也。欲堙之責,非攻無以。於是為秦將而攻魏。魏使公子卬將而當之。公孫鞅之居魏也,固善公子卬。使人謂公子卬曰:“凡所為遊而欲貴者,以公子之故也。今秦令鞅將,魏令公子當之,豈且忍相與戰哉?公子言之公子之主,鞅請亦言之主,而皆罷軍。”於是將歸矣,使人謂公子曰:“歸未有時相見,願與公子坐而相去別也。”公子曰:“諾。”魏吏爭之曰:“不可。”公子不聽,遂相與坐。公孫鞅因伏卒與車騎以取公子卬。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疑公孫鞅之行,欲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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