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民間私營的專案收歸國有,動輒抄沒商人家產,刑罰也可以錢款折抵。這無異於搜刮民財,與民爭利,的確是充實了自己的國庫,但也是竭澤而漁。擴張疆土,窮兵黷武。――抗禦外敵不過是藉口而已,而且只能逞一時之強,否則就不會連區區遊牧部落匈奴也對付不了,數十年後漢元帝任上就有了昭君出塞這樣的和親之舉流傳後世了。――缺乏個人英雄主義傳統的國民往往只是推崇君主的文治武功,沒有想到,君主一己之功往往將下屬的國民推到了血淚之中。
司馬遷認為,國家對社會經濟的發展,最好是聽其自然,少加干預,“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所以,他對漢初黃老家的經濟政策十分讚許,他評價,“漢興,海內為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倒是對漢武帝所實行的經濟政策頗有看法,“最下者與之爭”就是對漢武帝政策的直率批評。譬如“告緡”一項,的確可以使國家財政充裕,但大批工商業者也為此破產,對社會造成的惡果是“民偷甘食好衣,不事蓄藏之產業”,生產、經營的積極性也沒有了。
偏偏歷代君主都想這樣表現自己的文治武功,而且目光又比較短淺,只盯在農業上徵收賦稅。從先秦到晚清,基本如此。既不知道開源,更談不上節流。如果放手讓民間商人自由發展,由其自發調動各行各業的積極性,豈不是徵稅的專案也多了,國庫充盈也合理合法。
實際上,放開商業貿易之後,即使是司馬遷也有這樣的擔心,“網疏而民富”會產生兼併豪黨之徒,稱霸鄉里,競相奢侈,就會“物盛而衰”。――這個藉口比較牽強,兩者沒有因果關係。不過,他舉例說,“庶民農工商賈”一般以同樣的本錢就可以獲得同樣百分之二十的贏利,如果哪個行業得不到百分之二十的贏利,就不值得投資經營;而一個千戶侯每年從一戶徵收200錢,1000戶所能徵收到的也就是20萬錢。假如農工商賈有100萬錢的本錢,就可以取得和千戶侯大致相當的利潤。
其中的言外之意是,像千戶侯之類專收商賈之利的官吏容易被一個只有100萬錢的商人所輕視,何況官僚階層本身就是指手畫腳的食利者,整個西漢政府也不過就是一個更大的食利者而已,商人們強大之後難免不會趾高氣揚,難免不會輕視政府,成為一個階層後甚至敢於向政府叫板,――官商合流畢竟還是喪失商人自尊的。漢武帝抄沒商人家產,摧毀商賈豪強,用意也在於此。這恐怕是歷代皇權最忌諱的一點,所以中國歷史上的暴君與暴亂緊密相連,遊民(農民)是與暴君抗爭的主力,而商人們雖然有錢但沒有勢力,所以總是被排拒在歷史之外。
變革思想的搖籃
12、13世紀地中海沿岸的義大利各城市,商業貿易已經開始繁榮,商業為思想的裂變提供了土壤,所以後來的文藝復興運動和個人主義自由精神才有了引領西歐社會的可能。與此同時的中國,宋代儒學的理學派與功利派兩派正在相互攻訐,理學派對功利派的財政節用之論就很不以為然。不過,功利派的主將――王安石在變法時秉持的還是儒家以農為本的理念,農業立國,稅收政策還只是緊盯著農業。
北宋時代已經有“四大名鎮”享譽於世。景德鎮以瓷器著稱,佛山鎮則生產鐵器,漢口鎮和朱仙鎮是商業中心。瓷器和鐵器除了自用以外,大部分都是借東南沿海一帶的海上通道運銷東南亞和中東阿拉伯地區,利潤可觀,至少是二道販子們獲利豐厚。王安石主導的變法也是想將全國的財稅收入集中到政府手上,不過農業本來就是靠天吃飯,賦稅一向比較穩定,歷朝歷代都不會好到哪裡去,所以,王安石的變法既損害了鄉紳地主的利益,結果也不討好。
顯然,重商主義濃重氣氛之下的西歐社會,商業貿易使當地富裕,思想自然活躍,經商而新起的貴族為了教育自己的子弟,就會各方聘請教師,隨後就有了復興古希臘、羅馬文化的時風,個人自由精神才可能得以彰顯,蔓延歐洲之後,才可能有16、17世紀的啟蒙運動。而中國到了南宋時代,功利派的傳承者只是落定在浙江南部溫州一帶,義利並舉的思想鼓勵了當地民眾興辦工商貿易的風俗。明代中後期,朝廷厲行的禁海政策根本沒有辦法阻擋民間的海外貿易,王陽明學派所倡導的個人自由與解放思潮廣佈社會各界之後,影響所及並非僅在東南沿海一帶。但儒家根深蒂固的“重農抑商”思想,顯然抑制了商人們自成一大獨立階層,中國傳統社會也因此結構穩固,甚至停滯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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