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他這麼問也沒錯,能來情侶套房住的,肯定都是情侶,但那店老闆搖搖頭,說那房客是自己來的,並沒帶女子。
這讓我聽得一愣,不過打心裡也有個猜測,心說那女子弄不好是後來的,男子先開房在上面等著唄。
我又讓老闆回憶下,看能不能想到這期間有什麼可疑女子偷偷上樓了。
老闆是想配合我們,畢竟這是在他買賣地頭上出的事,早結案對他也有好處,可他想了半天,最終也是無奈的搖搖頭。
我和杜興沒法子,只好把男子的資料抄好,算作一條線索上報了。
我們又在現場配合一會,等沒我們什麼事了後,劉千手帶著我倆先回了警局。
雖然我急切想知道現場裡都發現什麼了,但這事真急不來,只能熬著等法醫那邊出結果。回去後,我們各自回到自己崗位上幹起別的活來。
這期間我又想到一件事,第四人之前給我發資訊,說劉千手有問題,我這麼一聯絡,突然有個很糾結的猜測。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能製造出這麼變態的兇案的,兇手一定不是一般人,而且那孔字代表著,他對我們二探組很瞭解。
如果說這都是劉千手做的,那就能解釋很多疑點了。可我有種牴觸這個猜測的心裡,不管第四人怎麼說,我總覺得劉千手不是壞人。
我說不好自己什麼心情,反正昏昏沉沉的過了一天,在快下班的時候,法醫那邊把資料送來了,劉千手招呼我和杜興開會。
這次參會人員不少,小鶯和痕跡專家都過來了,我們聚在會議室,劉千手把掌握的資料,一件一件說給我們聽。
先是死了這個男子的,他叫辛啟義,是個車間的小班長,平時沒啥不良嗜好,人也本本分分,沒犯罪記錄,卻不知道為何攤上這檔子事。
接下來又說了犯罪現場的,那牆上的孔字,證明是用男屍身上的血寫的,而那男屍嘴和下體的傷口,被證實是用刻紙刀弄出來的。整個屋裡除了男子的指紋外,並沒第二人的指紋,但卻出現了一個女子的鞋印,按痕跡專家的分析,這鞋印是來自於一款瓢鞋的,39碼,按照磨損程度以及壓力來分析,這女子身高在一米七零左右,體重在一百二十斤上下。
另外,在房間床上,還發現一個充氣娃娃,這娃娃穿著那款瓢鞋,在它體內發現精液,證實是男屍的,床頭櫃上還有兩個酒杯,一個上面有男屍的唇紋,另一個沒有任何痕跡。
我聽到這兒,頭都大了,心說這咋給人感覺這麼詭異呢,難道是那充氣娃娃殺的人?畢竟它穿著瓢鞋,現在還沒別人出現的線索,但這麼想也不對,那充氣娃娃才多沉,咋能留下一個正常女子才有的鞋痕呢?
形勢一下變得撲所迷離,劉千手介紹完資料又讓我們都發表一下看法。
可我們能有什麼好辦法?按現在掌握的線索來看,更沒啥好的突破點,只能從那男屍的身上入手,展開調查。
據瞭解,那男屍結婚了,妻子正在外地出差,她也收到了男屍的死訊,正往回趕,估計明天才能到警局配合調查。
我一聽這個,知道他妻子的嫌疑全被排除了,但我們都不死心,希望他妻子趕過來後,能說出什麼我們不知道的東西。
會議就開到這,劉千手宣佈散會後,我們又都收拾一下準備下班。
我是這麼決定的,自己買點速食品,早早回家休息,今兒一天的折騰,讓本來就厭食的我,身子有些發虛。
可沒等我離開警局時,又來事了。
第四章 夜客
我是我們二探組最後走的,正當我要鎖辦公室門時,電話響了。
我拿起來一看,無來電顯示,這是一個訊號,第四人要找我。按照以往的經驗,他都先電話晃我,接著又在qq上給我傳圖片。
我沒多想,一下把電話掛了,可現在我在走廊裡,就這麼跟他聊天不太方便。我又把辦公室門開啟,轉身走了回去。
等坐下來後,我立刻把qq開啟,我發現第四人還沒上線,就耐著性子等起來,打心裡還猜上了,心說這次他又有什麼提示?會不會跟人舌頭案有關呢?
這時候qq閃動了,不過第四人沒發圖片,而是用略帶生氣的口吻說,“你接我電話。”
我被弄得挺納悶,甚至特意核對一下,這確實是第四人啊,他今天怎麼變風格了,要跟我語聊?
還沒等我回話,電話又響了,依然是他。說實話,我挺懷疑我倆能不能從語言上好好溝通,他有次電話裡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