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老闆帶著幾位姨太太和姨太太生的孩子,帶著全部的金銀細軟美鈔股票,甩下大老婆和那些不動產,也甩下“飢寒交迫”的員工,跑香港去了。這些不動產後來自然也就充了公,包括這所大宅子,一律歸房管所分配,做了民居。前些年,傅老闆仙逝,他在海外的一個直系親屬,好像還是親侄兒輩之類的人,回省裡來做鉅額投資,附帶條件之一,就是要收回這座“大宅”。那時候,對這一類事情的處理,中央還沒有出臺具體政策,更無法可依,誰也不敢做主,便逐級上報,捅到了省委統戰部,又由省委統戰部報省委常委集體畫圈,毅然決然地做出了“歸還傅家”的決定。這個決定當時在社會上還引起過一陣不小的議論和“騷動”,說法無非是“胡漢三的還鄉團又回來了”,“現如今,老革命不如新革命,新革命不如不革命,不革命不如反革命”,等等等等。但事實證明,當時那個省委集體畫下的這個圈,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英明”的。它的英明,不僅在於給省裡爭取到了一筆鉅額美元投資,而且對適時適度調整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觀念、心態,啟動一個必須的法理體制程序,在某種程度上都起到了“振聾發聵”的作用。那位“侄兒”也已年屆古稀,在大陸港臺,以及美國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