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指定,趕築防禦工事。二十八日,敵人首先攻擊北面一九○師及第三師左翼之一部陣地,東面只有零星戰鬥,南線無戰事。二十九日拂曉,敵向我一九○師及第三師陣地開始猛攻。槍聲噠噠,炮聲隆隆,不絕於耳,地亦為之震動,不停不歇,晝夜血戰,戰火逐漸南延。我二十九團營據點,竟日激戰傷亡甚重,因被敵隔絕,傷兵無法後送,師長令該團於夜間撤回。惟該團之第三營位置較遠,未能撤回,曾一度失去聯絡。本團左翼東向主陣地,於二十九日午後亦與敵接火,戰鬥熾烈。在敵無進我無退,激烈之攻防戰中,相持至三十一日晚。南線仍無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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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爐大陣(2)
戰場上雖無大變化,然而,第三師右翼與本團左翼於三十日夜,曾有一股敵人竄入白沙井街市民房中,威脅本團主陣地左側背。另有數處,敵我形成犬齒交錯混戰局面。我到現場視察後,惟恐敵我混雜部分,我部隊自亂,決計變更部署,擬將東向主陣地全部放棄。其當面之敵,交給城牆上二十八團,因有城牆為屏障,敵決難得逞,左翼撤下之兵力,增強南面防務。回團指揮所,將變更部署理由,報告師長,師長毫不考慮予以同意。迅即按計劃行動,深夜二時許才部署妥當。
至此時止,南面始終無動靜。愈是平靜則愈可疑,自我警惕加強戒備,謹防敵人藉以懈我軍心之陰謀,用聲東擊西戰法,突然猛撲南面陣地,使我措手不及而一擊成功。乃將我的意念報告師長,請他預做準備,以策安全,這是一著狠毒殺手,敵欲殲滅我第十軍於長沙城。
果然未出我所料。三十年(一九四一年)元月一日拂曉,敵以密集炮火,向本團南面陣地猛烈轟擊,繼之步兵強攻,十二架敵機低空集中南區轟炸掃射。去了十二架,又來十二架,川流不息輪番轟炸。所有陣地附近民房被炸起火燃燒,炸彈、炮彈、手榴彈、爆炸後的火藥煙,及其所激起之沙土灰塵,與燒房屋之濃煙火焰,混成一片,遮蔽空間,十餘公尺以外看不清物體,戰鬥之慘烈數日來所僅見。敵人雖傷亡重大,但仍前仆後繼猛攻。我亦冒敵陸空優勢火力,兵力威脅之險,奮戰抵抗,敵我雙方皆傷亡慘重,惡戰六小時後,我陣地屹立無恙,但敵人兵力愈打愈多,我之兵力愈戰愈少,形勢危殆。
在這種捱打的情況下,觸發我之怒火:“哼!你皇軍卻嚇唬不倒我葛先才。”
經周密算計後,決定棄守為攻。一看身邊,只有副官和准尉司號長各一員,衛士傳令兵各一名,看守電話機通訊兵一名。因敵機轟炸,我要副團長及其他官兵疏散開去,另有一名衛士,被我趕走了,原因是戰火那樣激烈,我那衛士居然能躺在地上睡覺,炸彈將他轟醒了,坐起來指著敵機狠罵。我煩了:“你罵它也聽不見,滾遠點,不要在這裡打擾我。”
這傢伙膽大包天,殺人如殺雞,笑眯眯的。可是他對長官忠、對友義,誰都喜歡他。他有一特技,用木殼槍射擊三十公尺內外雀鳥,十發九中。經我一罵,提起木殼槍走了。你說他到哪裡去了?上了火線,唬那些連排長:“團長要我來看看,你們有沒有偷懶。”
大家都知他在假傳聖旨。第六連連長叫道:“韓在友!你槍法很準,前面不遠處土堆後面,藏有敵人,不時伸出槍來向我射擊,你準備好,等他冒出頭來,迅速給他一槍,如果打倒了我請你的客。”
“好!這個我有把握,連長請客請定了。”
我正策劃好攻擊方式,中士衛士韓在友很得意地回來了。
“團長!我到第六連陣地上,最少打死兩個敵人。”
“胡吹。”
“你不相信可去問連長。”
“好!好!你能幹,我替你去請射擊獎。”
“我未曾聽說過,在獎章中有射擊獎啦。”
“放心,軍政部會為你特製一枚。”他雙眼一閉舌頭一伸,做了個鬼臉,走開數步,一屁股坐地又躺下去了。
兩年之後,衡陽會戰,中士衛士韓在友不幸陣亡!
破釜沉舟,與敵一拼(1)
回頭寫我的棄守為攻方案,最迅速確實做法系用衝鋒號,音令全團出擊。號音也是下達命令之一種“號令”,吹號時須用很大氣力,氣力愈足音聲愈亮。此刻,人人都在生與死的關鍵上,我惟恐司號長害怕,吹不出音來,為穩定其情緒計,輕言細言,如話家常,問他身世呀!問他練習了多少年號哇!最後問他:“如我要你到左邊高地,帶上團的番號,吹衝鋒號你怕不怕?”
“不怕,絕對不怕,我練了十年衝鋒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