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法理的重要性(1 / 2)

小說:明末親軍錦衣衛 作者:奔叔

之所以在這個老同知的家裡,趙興不厭其煩的詳細解釋,王慶一提出來的這個根本性變法的與眾不同,王慶一的變法,不是一次對舊法的修修補補,不是一種退讓妥協,是一種全新的,是和這個時代的,真正的對抗,他是沒有退路的。

而同時他不厭其煩的面對眼前的兩個人,進行解釋,是因為他知道,自己要想在楚雄,推行王慶一的政策,首先要讓李守一這個真正執行者明白,王慶一的辦法,是不可以左右變通逢源的,否則就失去了這次王慶一,用生命規劃出來的這場變法的根本意義。

而在楚雄推行這種變法,必須有當地人的支援,這個老同知就是這樣的人物,如果自己不能夠解開他們兩個人中的誤解,那麼這場用生命換來的徹底的變法機會,將毫無意義。

“我囉哩囉嗦說了這麼多,之所以堅決不同意,再像我原先變通商稅,其實也是在修補我原先的錯誤。”

這樣的說法,立刻讓兩個人大吃一驚:“大人有什麼錯?為什麼要修補?”

趙興痛苦的解釋:“我原先將商稅,變通為愛國捐,這其中當然減小了許許多多的阻力,但他的後患卻無窮。”然後揮手打住兩個人的疑問,主動的說道:“捐是上不了檯面的,將來隨時有一個強勢者,要與我為敵,就可以用這個胡亂加捐來攻擊我。雖然我不一定能夠被他們擊敗,但是這個捐,很可能就被消滅。因為他不是稅,稅是法,捐是非法。所以說,就像這一次,二位提出的變通是一樣的。變通之後的東西,是在法律上沒有依據的,是無根之萍,最終的結局就是,人亡政息,我們現在付出的所有努力,最終都化作一場春水東流去!”

兩個人這才明白了這個年輕的指揮使,目光是多麼的深遠,是真的讓他們無所能企及。

“縱觀整個中國歷史,人治大於法治,這是不可辯駁的。”

趙興口中的中國,並不是驚世駭俗的稱呼,周朝的時候,就已經有了這個稱呼。而後來的清朝,其實有四個國號,大金,建州,清,中國。在後來與其他列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裡,不是影視劇中,都是以大清為號,大家被誤導了,那一個條約的下面簽名,大部分都是以中國,或者是大清帝國落款的。

“但同時兩位也應該知道,雖然中國是以人治為主,但其實骨子裡卻又是真正的法治,不過就是一個法律不礙呼人情,遮蔽了根本。如果我們總是用這種模稜兩可的方法,來推行一種政策,不能在法理上被確定下來,那麼他的後患就是無窮的。”

然後長嘆了一聲:“這一次,李守一你和我一起面對皇上,你是明白的,我是變相的脅迫皇上,向全天下,釋出了那一道詔書。你當時可能認為,我是準備拉著虎皮做大旗,為自己將來的後路,找一個保護傘。”

李守一疑惑的詢問:“難道不是嗎?”

趙興堅定得道:“不是。我是用這種辦法,讓皇上以為,我是需要他來保護我,在人情上他應該這麼做。但我真正的目的,確實要用這一道讓天下官員以為,可遵守,但也可以當做廢紙的聖旨,成為未來我們推行的這個變法的法理依據。”

然後嘿嘿一笑:“天下所有的百姓都習慣性的認為,天子出口成憲,是不能夠出爾反爾的。最終不管結局如何,咱們的皇上也知道,天子金口玉言,為了面子,他也必須堅定的站到咱們這一面,最終將我們推行的這個政策,成為一個法律。只要這個政策成為法律,可能咱們不能成事,但會有後來者,憑藉著這條法律,最終將這個政策,堅決的推行下去,而且理直氣壯。到那時候,何愁這個變革的法律不能大行天下?”

沉默,死一樣的沉默。最終李守一和老同知一起站起來,心悅誠服地給趙興施禮,再一次感慨,“恩師思想之深遠,手段之奇妙,我等不及啊。”

然後李守一啊了一聲:“怪不得在接官亭上,老狐狸張慎言說出了那一番,支援我們未來舉措的話。原來在他的心中,王慶一的變革之法,不一定得到他的贊同,但是,他是忠於這個大明王朝的,他是忠於皇上的。皇上的決策,他是不敢違背的。”

老同知也一拍手:“其實這個變法,直接觸動了官紳的利益,所有的人都會堅決阻止的。但是,有了大人這巧妙的手段,最少在鐵板一塊的官僚中,就有了那些真正忠君的人,不敢反對皇上,我們的主力就小得多了。”

趙興拍手:“你們二位總算是明白了,我很欣慰。在這無窮的阻力裡,只要有些忠君的臣子和士紳,最少是兩屆恩科的天子門生,不敢違背皇上的意思,那麼我們就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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