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3 / 4)

小說:永樂大帝-朱棣 作者:九十八度

自然無為治國,要以教化服天下,要以“至誠無息”、“至公無私”安天下。如此,則“上天眷顧,四海安”。如果“所行差忒”,便會造成“天命去之,人心違之”的局面,要想延長鬚臾的統治,也是不可能的。

朱棣說的“人”有兩層意思。前者“實自由於人”,這人主要指人間的統治者,即人君。這個“人”必須按照天道行事,才可能成為享受天命眷佑的聖人,不然就不會受到上天眷佑。後者“人心違之”這個人,是指被人君統治的眾人。這個“人”是天下安與不安的根本。雖雲“天命違之,人心去之”,實則是“人心違之”從而“天命去之”。君主按至公無私的天道行事,則人心順暢服從,天命便會眷佑,如行事並非至公無私,不合於“天道”,人心便會違逆甚至反抗,天命也會遺之而去了。

這裡所說的天命,不是幾近於人心嗎?朱棣雖不能擺脫天命說的迷信成分,不能擺脫天人感應的謬誤,但他能把人君的治國之道、民眾之心的順逆從違視為天下能否長治久安的根本,無疑應當給予正面的評價。

但是朱棣也希望借先哲的話將君主神化,以加強自身的權威。他聲稱:“人君一動一靜,無非天也。心在則天在矣。”然而這一天命說包含著明顯的邏輯上的矛盾。既然“人君一動一靜無非天”,既然天道是至公無私的,人君之心也只能是至公無私的而不是別的,從而也不存在什麼奉不奉天道了。反之,如果人君之心可能至公,也可能不公,那麼,在其不公之時便與天不合,“人君一動一靜無非天”的說法便不正確。這個矛盾是致命的。每個君主在宣稱他與天同心、代表天命時都無法逃過這個矛盾,因而也便很容易識破君心即天心的欺騙性。

歷代皇朝盛衰的事實教訓了統治者,他們不能不承認天命並非始終眷佑一切君王的,因而他們必須對此有所警戒,必須謹慎行事。永樂二年八月丙申,朱棣在與侍臣討論元朝興亡的歷史經驗時,就表述了這種認識。他說:

天運雖有前定之數,然周家後來歷數過之,蓋周之先德積累甚厚,其後嗣又不至有桀紂之惡,使夏殷之後不遇桀紂,未遽亡。若順帝不恤軍民,不理國政而荒淫無度,安得不亡!故國之廢興,必在德,不專在數也。

因而,人君不僅要敬天,而且畏天。敬天、畏天,實際是要對君主的行動有所約束。首先,天是不可欺的:“下民細微猶不可詐,況於上天神明,而可欺哉!” 其二,天是唯一可以約束人君的:“人君所畏唯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去亂亡無幾矣。” 其三,人君知畏天,則可以常存警戒、謹慎施政;“王者知有天而畏之,言行必信,政教必立,喜怒必公,用舍必當,黜陟必明,賞罰必行。”

總之,朱棣希望自己和他的繼承者成為聖明之主,順天無私,至公博愛,畏天慎行,以求至治。〃奇…_…書……*……網…QISuu。cOm〃

祖先崇拜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內容,歷來與敬天、順天並行不悖。在中國人看來,今人所享有的一切都是祖先所賜,甚至天命的眷顧,也與祖先之積德有莫大關係。作為富有四海的帝王之家,更對創業垂統的祖先充滿無限的崇拜。他們堅信,既然其祖先可以創業,那麼,謹守祖先之法也必然可以守業。一切改變祖法、違背祖制的做法都是危險的。因而恪守祖制,在《聖學心法》中便成了重要內容。他說:

祖宗之法,所以為後世也。當敬之、守之,不可以忽,繼世之君,謹守祖法,則世祚延長。衰世之主,敗其祖法,則身亡國削。

我們之所以說法祖與法天、敬天並行不悖、主旨是一致的,還因為他們總是把先王看做是法天的楷模。天德、天道究竟是什麼樣的?難以說清。而先王的言行典則,則是可視可聽可得而循的明確榜樣。只有做得像其祖先一模一樣,才可受天命眷佑於久遠。

天之可敬,在於它可以眷佑下民;天之可畏,在於它可以拋棄下民,甚至降罰以行天譴。天命是如此無常!人君無不擔心他們可能被拋棄的命運。君主們面臨萬民,如履薄冰,如蹈水火,他們警惕著隨時可能來到的滅頂之災。為了避免被拋棄的命運,歷代君主和政治家提出了不少君主臨民要謹其好惡、束其言行、勤其朝政的主張。朱棣也說:

人君之所好與天下而同其好,所惡與天下而同其惡。群情之所好,而己獨惡;群情之所惡,而己獨好,是拂天理之公,而循夫人慾之私,則所蔽者固而溺者深。雖欲勿殆,其可得乎?

人君雖高踞於萬民之上,但不是可以為所欲為的。其取捨標準則是與天下人心共好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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