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腦裡轟然一響,只覺身體裡血液賁張,忽然想起電視裡男主角遇到這樣的情況,多半要激動得流出鼻血來,這樣的狼狽模樣讓君儀瞧見可了不得,他伸手在臉上一摸,所幸那般的色狼血並沒出現,只是多了一手的汗液。他再移了移視線,隱隱約約的又瞧到玉筍上兩枚紅紅細細的肉粒,心中又是一陣狂跳,腦裡更是空茫茫的一片。
就在龍霄大飽眼福之際,他那不爭氣的小兄弟卻暴露了他整個的戰略意圖,君儀已覺察到自己的大腿一側有個硬硬的東西抵著,先前還以為是龍霄褲裡揣著的短棍之類的物體,後來想著不對勁,等到恍然醒悟過來,便“啊”的輕叫了一聲,羞得臉上象要浸著血來。
龍霄見她眼中發紅,似乎立馬要哭出聲,自己也駭了一跳,也不知道該不該說對不起,結結巴巴說了句“我……我……”連忙鑽出了柴堆,而君儀好一陣才出來,徑直便回了屋關上了門。
龍霄也無心遊戲,對夥伴們推說身體不適,匆匆回到家中,一直是又羞又愧,做起事來茫然無序,差一點就接受了老爸的修理,但也就是在那一夜,龍霄在輾轉反側,神思恍惚中生平第一次遺了精。
第三章 少年護花
龍霄與君儀在那一天後雖然有好長一段時間沒有說話,君儀也再也沒出來跟著一幫男孩子放野,但大家處在一個大院,低頭不見抬頭見,也不知最後是誰找誰說的話,兩人都好象忘了這事兒,和平常一樣的接觸起來。龍霄心中當然對此是刻骨銘心,至於君儀的心裡是否還有痕跡,便只有老天和她自己知曉了。
真正讓龍霄與君儀親密起來卻是一年後發生的一件事。
漸漸成熟懂事的君儀變得越來越嫻靜婉約,身材也一天天的飽滿豐潤,無論走路說話,都能讓人覺得溫柔可親,真是清如浣雪,秀若夕霞,是龍霄他們學校裡公認的校花。
但豔麗的花蕊,免不了要招惹一些浪蝶狂蜂,學校裡的浪蝶還不過是找些機會和君儀說說話,找機會有意無意的碰碰她的手,便足夠幻想半天。而學校外無數的狂蜂,卻指名點姓的要找君儀交朋友,駭得君儀每天放學都要四五名女同學陪著才敢回家。
可是有一天,所有的狂蜂似乎在同一時間消失了,因為蜂王出現了。
蜂王叫做劉三娃,今年三十歲出頭,綽號“拼命浪子”,在龍霄所在的合津縣裡,是個出名的打架不怕死的無賴地痞,已經在局子裡三進三出,曾經揚言說,整個縣城裡沒有他怕的人,誰要是惹火了他,他敢提著炸藥包去滅了他的全家。就是這樣的人,全縣城的普通老百姓都儘量躲著。不過劉三娃卻由此長了威風,手底下收羅了一批流氓,成天裡在各大飯館裡白吃白喝,幫人打架收帳,俗稱吃“血泡飯”。公安局接到報案後雖然後來也抓過他幾次,但每次都過不了多久便放了出來,他每次出來氣焰便更囂張,逢人就說公安局是他家,若是他累了,便回家坐坐喝喝茶。
這一年劉三娃更是無法無天,除了暗地裡收取各酒店及娛樂行業的保護費,又找了幾個半大不小的黃毛,要他們去縣裡的學校下暴收錢,併兼替他找幾個漂亮女學生閒時來玩玩。君儀便是這樣進入劉三娃的視線的。
劉三娃自從見了君儀一面,立時驚為天人,把一群對君儀存心不良的社會青年攆了個乾淨,然後便沒日沒夜的糾纏她,開始還裝著紳士模樣的將自己收拾得油頭粉面,想騙得君儀輕信。誰知君儀最是厭惡他這樣的人,壓根兒對他是不屑一顧,劉三娃連戰連敗,每次都是氣急敗壞的鎩羽而歸,最後終於失去了耐心,圖窮匕現,露出了自己猙獰的面目,放出話來,要君儀在一個星期內答應做他的女朋友,否則就要她知道厲害。
而這一天就是劉三娃所說的最後期限,白天很快平平安安的過去了,晚上放夜自習時只有九點鐘,街上還有無數的人在穿梭流動。君儀與幾名女同學手挽著手走出校門,她並沒有把這件事告訴父母,怕他們為自己擔心。她天真的認為,劉三娃會和過去糾纏她的那般流氓一樣,只是嘴裡強橫,而最終不敢做出什麼事來。
離開校門走了約有六百來米,劉三娃便帶著六個人從人群中閃了出來,他嘴角冷冷的笑著走近君儀道:“怎麼樣,君儀,考慮好沒有,你跟著我可是吃香的喝辣的,全合津城,沒人敢惹你,不知有多少漂亮妞想跟著老子都沒那個機會,你別給臉不要臉。來,我讓你先威風一下。”說著向後面喝道:“快,叫大嫂。”
跟在他身後的幾個流氓果真齊聲呼道:“大嫂。”君儀當著許多人聽到這樣的稱呼,真是羞急交加,半天說不出話